消費者從商場一家家具店訂購家具,不料家具店撤店后,消費者的安裝售后服務沒有了著落。所幸,消費者在求助市消保委后,此事得到了妥善的解決。
消費者彭先生2015年在某商場品牌家具店訂購商品,因新房裝修尚未完成,約定家具暫存家具店,其后該店準備撤店,讓消費者盡快接收貨物,消費者暫時無處放置,家具店表示可以幫忙暫存另一處。
之后,消費者提貨時,聯系之前家具店老板要求送貨安裝,對方表示無法提供后續服務了,消費者自行找人安裝。于是,消費者自費找人運貨安裝,安裝中發現柜子尺寸有出入,無法正常安裝,在和店家聯系無果的情況下。今年9月,消費者尋求市消保委協助維權。
消保委接投訴后,立刻到商場調查了解情況,商場表示由于該家具店和消費者的交易,未經過商場收銀臺,沒有這單交易記錄,導致該店撤店時沒有扣留相應的押金。市消保委根據消費者提供的在商場購買商品的票據,明確是經營者的責任,告知商場應依據《消法》有關規定先行承擔,之后再向該經營者追償。在經過多次協調后,日前,商場同意為消費者解決家具安裝問題,并給予消費者額外支出的安裝費用1000元。對此,消費者表示接受。
在此,市消保委建議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到正規商家購買,不要圖省事而簡化消費手續,同時要保留好相關票據,以免造成維權依據缺失。
(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程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