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保險頂包詐騙案,騙取金額共計43萬余元
走后門交錢,就能頂替別人的名額補辦養老保險?這事兒換做是你,你信嗎? 8月23日,鳳臺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保險頂包詐騙案,被告人葛某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九個月,罰金五萬元。究竟是騙術太高明,還是被騙者很傻很天真?
被告人葛某,原是鳳臺縣一家停產廠家的廠長,2010年年初,他告訴江某,廠里有空頭名額,可以頂替他人辦理養老保險手續,且自己在相關部門有關系,辦手續方便,交了錢后,到50歲就能拿退休工資。隨后,江某花了4萬多元從葛某手里買了一份“養老保險”。一年之后,葛某又以同樣的手法騙取朋友王某的侄女王某某“保險金”三萬多元。
由于后來王某某的卡里確實按時收到了“工資”,王某和其侄女便對此深信不疑,還相繼介紹身邊的親友來買保險。縣城小,熟人多,大家都知道葛某的身份,心想他曾為一廠領導,肯定是有門路辦保險的,便沒有遲疑地將錢交到葛某手里。葛某用手中保存的原先廠內遺留下來的蓋章發票,給大家開取了收款發票,因怕人生疑,他還在收據經辦人的位置上隨手簽了一個名字。
之后,一些人陸陸續續收到了自己每月的“養老金”。一直到2014年9月份,工資卡里徹底沒了動靜,撥打葛某的電話也一直在關機狀態,大家這才意識到上當受騙了,便紛紛報警求助。據調查,葛某并沒有他自己說的那么神通廣大,可以幫人頂替名額辦保險,給受害者打的那部分工資,都是他們自己的錢,只不過再通過銀行的ATM機打到他們的卡上而已,其余的錢全被葛某用來搞傳銷了。后來他虧了本,沒錢了就不再往卡里打錢。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4375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對其未退還的詐騙贓款347900元,依法予以追繳后返還受害人,并對其執行上述刑罰。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