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個錢還能要到,太感謝執行法官了”、“老板都關了這么長時間,還能拿到錢,真是太感謝你們了”……8月11日上午,這樣略帶激動而又十分質樸的話語,不時出現在潘集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內。原來,該院正在就被執行人劉某等詐騙犯罪案件依法追繳的贓款集中返還給194名受害人。
據了解,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期間,被告人劉某以能為他人辦理廉租房租住名額為由,采取私刻某單位公章及該單位負責人私章并加蓋到事先準備好的廉租房租賃合同上,與被害人簽訂合同以及利用“摸乒乓球”分配房號、發放鑰匙等方式獲取被害人信任,共計騙取194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2223084元,其中劉某獲利170余萬元,鮑某獲利3萬余元,邵某獲利30余萬元,馬某獲利9萬余元,楊某獲利3萬余元,聶某獲利1萬余元。2015年7月28日,潘集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對上述被告人處以不同刑罰,現已收監入獄。
因案件涉及人數眾多,且關系著群眾的切身利益、弱勢群體的權利保障及社會和諧穩定,執行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立即將該案列入執行重大事項,積極聯系受害人,制定表格,匯總人數,確保返還不少一人、金額不差一分,以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今年以來,潘集區法院以“集中清理涉民生、金融借款案件專項執行活動”為契機,全面加強涉民事案件執行活動。對涉民生案件開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兌付。同時,對已立案的涉民生案件進行排除梳理,有針對性的制定執行方案和措施。采取多種途徑,確保當事人勝訴權益得以實現。截至8月初,共執結涉民生案件22件,涉及執行金額280萬余元。
圖:法官把追繳的贓款返還給受害人
(記者 吳巍 實習生 曹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