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而潘集區一男子竟然打起了侄媳婦的主意,其深更半夜爬窗潛入侄媳婦房間欲行不軌。在事情敗露后,男子情急之下從二樓窗戶跳下,結果造成自己兩側腳跟骨折。雖然是“偷雞不成蝕把米”,男子仍不能逃脫法律的追究,日前,其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聶甲是潘集區古溝回族鄉某村村民,去年9月3日晚上11時許,其酒后回家途中,卻折返來到哥哥聶乙家中,翻窗進入到二樓東邊聶乙兒媳董某的房間。侄媳婦董某發現叔公半夜潛入房間,受到驚嚇的同時邊呼喊邊跑出房間。聶甲追趕侄媳至二樓走廊,睡在隔壁的聶乙老婆聽到動靜后大喊“抓小偷”,并起身試圖抓住聶甲。聶甲為了逃脫,直接從二樓窗戶跳下,致使兩側腳跟骨折。
案發后直至庭審,被害人董某及其家人均表示對被告人聶甲不予諒解,并要求法院對聶甲從重處罰。
潘集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聶甲未經他人許可,無正當理由在深夜采取翻窗入室的手段擅自進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生活安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雖然聶甲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認罪,但沒有取得被害人諒解。最終,該院判處聶甲有期徒刑8個月。
什么行為屬于非法侵入住宅?辦案法官向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介紹稱,侵入方式多種多樣,比如破門而入、翻窗而入、強行闖入等。而對于住宅概念,在法律上也有規定,其中親戚朋友的住宅也屬于他人住宅,通過非法手段侵入親友的住宅,也構成本罪。法官稱,在現實生活中,非法侵入住宅案件還是比較少的,這是因為定刑有一個很重要的點,在于強行進入住宅后,是否有非法目的和行為。
(記者 吳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