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城鄉困難群體法律援助納入民生工程以來,潘集區結合自身實際,擴大援助覆蓋面,強力推進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項目。截止到6月底,潘集區已辦理困難群體法律援助案件358件,并加大了對農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婦女、低收入家庭等重點群體的法律援助力度,使困難群體“沒錢也能打官司”的目標成為現實,讓弱勢群眾盡享“陽光雨露”。
今年2月9日晚上,李某(3歲)的父母和他人一起到歌吧唱歌,李某也隨父母一起來到歌吧,在唱吧房間內,李某來到電視機前,因電視機的保護玻璃突然掉下,將李某砸傷,花去醫療費6448.85元。事后,李某父母要求歌吧賠償,歌吧稱:未成年人不準進入經營性娛樂場所,孩子受傷是由于家長看管不利造成的,一直不愿賠償。
李某的家人便來到潘集區法律援助中心咨詢,因李某是未成年人,家庭經濟收入低,區法援中心經審查后當天即指派律師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該案經法院開庭陳述、舉證、調查、辯論后,日前,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歌吧經營負有運行管理職責和保證各項設施安全的義務,歌吧應承擔主要責任,李某的監護人未盡到責任,也應承擔次要責任,判決歌吧賠償李某各項損失6038.24元,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潘集區司法部門對“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實行全程跟蹤監督,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水平,窗口服務環境進一步改善。
(記者 李舒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