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查本應接受處罰,6月28日,一名酒駕司機被查時,他報了朋友名字,想躲過處罰,不過,最終還是被交警識破。
6月28日晚,市交警支隊潘集大隊在轄區黃山西路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晚9時50分許,一輛白色越野車在剛駛入布控區時,司機猛然發現前方有交警檢查,趕緊一個急剎車,原地就想掉頭逃跑,布控交警反應迅速,上前利用地形將車輛逼停。打開車門,交警就聞到一股酒味,經當場測試,該駕駛員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達到71mg/100ml,屬酒駕。當交警問該駕駛員姓名并要其出示駕照時,該駕駛員支支吾吾報上一個名字李某,說駕照忘了帶,并在檢測單上簽下李某的名字。交警見該駕駛員情形比較可疑,遂對該駕駛員信息進行核對,經信息核對與該駕駛員交代的不符,明顯該駕駛員在說謊。隨后,交警在駕駛室內查處一本駕照,為蔡某,照片與眼前駕駛員相符,事實面前,該駕駛員承認了自己確為蔡某,因知道酒駕后果嚴重性,就隨便報了個有駕照的朋友的名字,企圖蒙混過去,也沒想過,這樣會不會害了朋友。
因酒駕,交警對蔡某做出罰款1500元,吊銷駕照的處罰。
(記者 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