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發生事故后,本應該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進行理賠,但市民馬某當時沒有這樣做,也沒有對車輛進行維修,而是在時隔近一個月后,指使其駕駛員胡某某偽造保險事故,獲得保險公司理賠款12264元。6月17日,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對這起保險詐騙案件進行了審理,被告人馬某、胡某某因犯保險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5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馬某駕駛轎車在毛集實驗區某鎮某村一條道路上碰到水泥石坎,造成該車前保險杠等部位受損。發生事故后,馬某沒有向保險公司報案,也沒有對該車進行維修。同年10月,馬某的駕駛員胡某某駕駛該車送馬某到村委會,馬某下車時讓胡某某找個刷車店將車刷一下,然后找個合適地點向保險公司報個保險事故,讓保險公司負責前保險杠等受損部位的維修費用。胡某某將車開到某鎮衛生院西邊的一個刷車店門口準備刷車,發現門口一塊空地上有一塊石頭,就把車開到石頭跟前,用車頭抵著地上的石頭,隨后向保險公司報案,謊稱車輛發生了事故,致車前保險杠受損。后保險公司按程序將12264元理賠款支付給了馬某。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胡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對發生的事故編造虛假原因的方式騙取保險公司理賠款12264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保險詐騙罪。本案系共同犯罪,犯罪后兩被告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馬某能退出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