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為了進入煤礦上班,曹庵鎮一個哥哥竟冒用弟弟身份證參加招工考試。四年后,當地派出所開展戶籍清理整頓工作時發現了這一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了罰款處罰,并將其冒用的身份證予以收繳。
四年前,35歲的田海(化名)冒用自己弟弟田健(化名)的身份證進入淮南某煤礦工作。四年來,田海一直在煤礦從事挖掘工作,也一直被人叫做田健。直到今年6月16日,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區分局曹庵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戶籍清理整頓工作時,發現了田海冒用身份證的事實。在當地村干部的配合下,田海被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詢問。
田海介紹,四年前,附近的煤礦招工,他也一直想到煤礦工作。“當時我都三十多歲了,害怕煤礦的人嫌我年齡大,所以就動了歪心思!碧锖Uf,為了能順利通過招工考試,他拿了比自己小5歲的弟弟田健的身份證報了名。
在曹庵派出所民警的批評教育下,田海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管理法》,公安機關對田海進行了罰款處罰,并將其冒用的身份證予以收繳。
警方提醒: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無論該身份證是親戚朋友的,還是別人遺失的,都屬于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管理法》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如果從事犯罪活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 張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