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部門表示古城小區物業達不到服務標準屬違規收費
近日,鳳臺縣古城小區的住戶給早報寄來一封投訴信,反映其小區物業在提供物業服務和收費標準上存在問題。接報后,記者于7月30日驅車來到古城小區。
居民:衛生環境尚可,收費標準存在質疑
當日上午9時許,記者來到了古城小區。一進小區,記者看到整個小區的衛生還算整潔,沒有出現垃圾不清理和信中反映的樓梯不掃等情況。在采訪中,居民們告訴記者,他們是5年前入住古城小區的,小區衛生環境總體來說還可以,小區道路和樓道都有保潔人員打掃,垃圾也能及時清運,所以0.35元/平方·月的物業費他們也是按時繳納的。但是就在去年,物業公司突然提高了收費標準,由原來的0.35元/平方·月變成了0.4元/平方·月。“物業公司既沒有跟業主商量、召開業主大會,也沒有出示物價部門的批復文件,擅自提高收費標準,這讓我們業主很難接受!”居民們說道。
居民們稱,小區物業收費標準是根據物業服務等級而制定的,物業公司不提升服務標準,而以物價上漲、人員工資上調等原因任意上漲收費標準,這是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屬于違規收費。
物業:申報收費上調一年多,一直沒有獲批
隨后,記者來到小區物業辦——瑞安物業公司。據物業公司相關負責同志介紹,古城小區是2009年建成的,他們公司接手小區物業后一直按照0.35元/平方·月的收費標準收取的,但因為小區有居民拖欠物業費,所以導致物業公司在管理小區上受到影響。因此,從去年開始他們就向上級主管部門——鳳臺縣物價局申報上調物業收費標準,但一直沒有獲得批準。這位負責同志告訴記者,因為物業也要維持正常運營行為,所以從去年開始他們略微調整收費標準,按照0.4元/平方·月的標準收取物業費。“我們之前申報的0.5元/平方·月,但因為批文一直沒下來,加上考慮到居民接受程度,后來我們在實際中只增加0.05元/平方·月。”
在采訪中,這位負責同志告訴記者,去年小區物業提高收費標準后,不少居民還是比較理解和配合物業的,都能按時繳納物業費。只有少部分居民拖欠物業費嚴重。
物價局:達不到服務標準,所以一直沒有批復,屬違規收費
隨后,記者又來到了鳳臺縣物價局。該局收費服務股負責人告訴記者,古城小區的物業公司確實兩次到物價局遞交上漲收費標準的申報材料,但因為其服務標準達不到提價要求,所以物價局一直沒有批復。對于古城小區私自上調收費標準一事,這位負責人表示,其屬于違規收費,居民們可向價格監察部門舉報,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記者 柏雪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