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居民,你的合法權益被侵害了嗎”系列報道(五)
前一段時間,淮河早報熱線針對市民所關心的小區居民自身合法權益隨意被物業管理部門侵害的現象進行了調查,并先后對小區不文明養狗,物業管理部門不與業主協商、擅自在小區公共場所設置了廣告牌進行創收,擅自在居民樓里開餐館等情況進行了報道,相關系列報道見報后,引起了廣大讀者及一些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關注。淮南市物業管理協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自從本報相關報道見報后,一些小區物業管理部門主動對號入座,并主動自省自身所存在的問題,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盡管如此,但仍然有令人遺憾的現象發生。就在不久前,本報熱線就接到一些小區居民打來的投訴電話稱,他們在開車進入自己所居住的小區時,卻被小區保安強行收取10元押金,并領取自制的停車卡后方可進入。另外,該小區居民還反映,車輛進入小區后,只允許免費停車1小時,如果車輛在小區內停靠超時,每小時要收取5元的停車費。并且,保安收費后,還不主動開具收據。4月9日下午5時許,一居民向本報熱線反映,當天下午他開車進入該小區,并按門衛保安要求繳納了10元押金。該投訴人告訴記者,他也按小區自行規定的免費停車時間內,欲將自己的車開出小區,但卻被告知超時3分鐘,須按規定繳納5元停車費。投訴人向記者訴苦道,自己并不在乎5元錢的多少,但對如此苛刻的收費,他實在難以接受。
對于一些小區門衛擅自收取業主車輛進門押金的做法,小區居民頗有怨言。居民劉先生抱怨道,平日在超市購物后,或臨時開車進小區回家拿東西,即使時間很短,也都要取臨時停車卡,并向門衛繳納押金;出門時,還得向門衛交還臨時停車卡,等候門衛退還押金。劉先生說,自己作為小區的業主,開車回自家小區,卻要被如此折騰,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居民孫女士對于小區物業的做法也有自己的看法,她告訴記者,小區門衛加強對進出小區車輛的管理是對的,但要區別對待,比如在平時,無論是白天還是夜晚,出租車、一些收廢品的三輪車就可以隨意出入小區大門,尤其是一些出租車還存在亂停亂靠的問題。可對業主的車輛在進出小區大門時,卻要求如此嚴苛,的確讓人難以理解。對于小區物業要求業主(車主)繳納押金的做法,居民陳女士也表示有些欠妥。陳女士告訴記者,小區物業部門在小區服務工作中發生問題,應該主動與業主進行溝通,協商解決。
記者就相關小區物業公司要求業主車輛在進入小區時須繳納押金的做法,也走訪了安徽志同律師事務所。該所高級律師王永香告訴記者,按照《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規定,物業服務企業首先應當履行好以下義務:一是以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為宗旨,注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二是要認真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提供安全防范、衛生保潔、公用部位及設施設備維修保養等服務;三是要主動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的監督。王永香還特別提示,物業服務企業每項收費,都必須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否則,就是亂收費。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