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公證參與法院司法輔助事務,既拓展了公證服務領域,又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壓力;既保障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又為多元化解糾紛提供了新的解決渠道——讓群眾擁有更多法治“獲得感”
我市各級法院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以來,特別是實行法官員額制以來,“人少案多”矛盾日益凸顯,司法輔助力量不足嚴重制約了審判執行工作。如何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已成為一道亟待破解的難題。
2017年1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啟動公證參與司法輔助改革試點工作,目前市正誠公證處已與市中院、鳳臺縣、潘集區、田家庵區、大通區等5家法院合作成立司法輔助中心,為人民法院在調解、取證、送達、保全、執行等環節提供公證法律服務,減少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促進了多元糾紛化解,提升了群眾法治獲得感。
記者走進全省首家入駐法院的公證司法輔助中心——鳳臺縣法院公證司法輔助中心,占地100多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寬敞明亮,調解、送達等各業務部門分類明細。“我們送達的業務范圍主要是針對郵政送達不了的訴訟文書和外地法院委托的法律文書,調解的工作范圍主要是開展訴前調解,包括民間及銀行借貸糾紛,繼承析產糾紛,離婚及離婚后子女撫養及財產糾紛,撫養權、監護權糾紛,法律關系簡單、非必需經訴訟程序解決的糾紛等。”中心負責人介紹說,他們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了10余名工作人員,中心自2017年11月16日掛牌成立以來,累計送達各類文書1041件,當事人有效簽收455件,送達成功率為43.7%;現場調解557件,在線調解10件,達成調解協議229件,調解成功率為41.1%。
“我們法院實行法官員額制以后,法官人數下降,2017年人均辦案334件,同比增長126%,案多人少的矛盾很明顯。”鳳臺縣人民法院負責人告訴記者,與此同時,送達難也成為困擾法院審判工作的難題,雖然送達手段多,但是仍有三分之一的案件送達不成功,很多送達工作還需要法官帶領書記員去完成,浪費了審判人員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鳳臺法院負責人表示,公證秉持客觀中立的立場參與司法輔助事務,增強了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執行的公信力,有效提升了司法審判質效。
“成本低、信得過。”2018年6月經歷了一次公證調解,達成了一份調解協議,辦理了一個“賦強公證”,走出鳳臺法院公證司法輔助中心的王某用六個字來形容這個過程。
王某的這次公證調解,源于他2004年、2007年分別向安徽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6筆,并逾期不還,農商行就將王某起訴至鳳臺法院,要求他償還6筆貸款本息。該案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后,鳳臺法院司法輔助中心專職調解員蘇老師立刻聯系王某。“王某當時一聽要還錢,百般推脫,不愿前來法院參與調解。”蘇老師回憶說,他耐心與王某溝通,告訴王某即使被起訴,也要來看看銀行說的是不是屬實,有沒有存在誤會。王某聽了覺得很有道理,當天下午就趕到法院查看銀行起訴材料,并對起訴金額提出異議,后經雙方共同計算核實后,將此前計算錯誤的56萬元金額更正為44萬元。
2018年6月5日上午,在蘇老師的努力下,王某和農商行代理人當面商討還款事宜,達成還款協議,并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協議約定王某在2019年12月30日前分四次償還欠款本息,如有一期逾期履行,將進入強制執行。
公證參與法院司法輔助工作促進糾紛解決,充分發揮公證機構的證明、服務、溝通、監督職能作用,實現了人民法院和公證機構職能的優勢互補,使公證公信力與司法公信力產生了良好的疊加效應。
“只有當事人認識公證、了解公證,才能更好地運用公證。”市司法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公證參與法院司法輔助事務是多元化糾紛解決的創新舉措,利用司法彰顯公證職能,依托公證助力司法改革,我市公證工作改革成效初顯,下一步將進一步拓展創新公證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公信力,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眾。(記者 何婷婷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