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2日,今年我市PM2.5平均濃度為6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PM10平均濃度為9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優良天數比率為53.4%,同比上升5.2%,三項指標較2017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雖然是簡簡單單的幾行數據,但是體現出市委、市政府負重爬坡改善環境的決心,體現出各縣區和相關市直部門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信心,也體現出全市人民對綠水青山、潔凈藍天的渴望之心。
今年以來,我市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涉氣企業檢查,共檢查重點涉氣企業60余家,對存在不同程度環境問題的38家企業中的26家予以立案;對21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對8家下達《監察通知》;累計罰款逾200萬元,并就相關問題對多個企業單位進行約談、通報,全市上下以壯士斷臂的精神守護著碧水藍天。
從去年開始,國家及省環保督察組對我市環保工作進行了多輪督察。市委、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視: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能夠解決的,當場即改、立竿見影;需要一段時間解決的,邊查邊改、不等不拖、能快則快;對督察反饋問題分析研究,圍繞薄弱環節,全面自查、舉一反三,研究制定方案,建立長效機制。今年3月6日至4月20日,省駐點督察交辦問題共計396個,實行雙向交辦,既交辦給屬地縣區園區,又交辦給市直部門,截至目前完成306個。
依據市政府與省政府簽訂的《淮南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市政府與各縣區、部門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省政府下達的細顆粒物(PM2.5)、優良天數比例約束性指標及重點任務分解落實到本級政府有關部門、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重點企業,加大督查調度力度,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實。組織實施有關考核。梳理2018年度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將17類457個項目列入省考核,開展項目月調度。建立了市級領導包保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制度,每名包保市級領導由若干市直單位配合開展包保工作,在包保督察中重點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守護潔凈藍天是一項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分工合作,牽頭開展職責范圍內的大氣重點工作任務。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淘汰落后產能
市發改委召開全市重點用煤企業煤炭形勢分析會,印發《淮南市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實現由增轉降;全面開展火電機組超低排放和重點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工作,今年我市14臺(套)燃煤發電機組計劃今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市環保局督促縣區和企業在11月1日前完成鋼鐵、化工、水泥熟料、水泥粉磨行業和3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項目特別排放限值升級改造;市大氣辦牽頭擬定燃煤鍋爐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采取拆除淘汰、清潔能源替代、集中供熱、鍋爐煙氣治理等措施,推進更嚴格的燃煤鍋爐整治。工商部門強化煤炭銷售管理,依法查處無照散煤經營戶,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銷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強化流通銷售領域煤炭質量管理;質監部門嚴把鍋爐準入關口,不再實施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安裝監督檢驗,不再進行使用登記。城管部門推進燃煤鍋爐淘汰和整治,督促各縣區園區加快鄉鎮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不能穩定達標的生物質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淘汰和改造。
優化城市布局,開展企業專項整治
市發改、經信和環保部門各司其職,對主城區現有工業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形成了主城區重污染企業名單;繼續深入集中開展“小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對清查發現的“小散亂污”企業,明確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時限及責任人,并按照取締關閉一批、整頓規范一批的原則逐一整治。今年目前我市新增企業295家,將在10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改;對2017年核發排污許可證的15個行業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在此基礎上對位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范圍內、無污染防治設施、不具備達標排放能力且整治無望的企業,堅決依法關閉;對無證、超標、超總量排污的企業,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實施掛賬銷號;對重點工業企業各類易產生粉塵的粉狀、粒裝物料及燃料堆放、處置和無組織排放開展標準化整治。
優化運輸結構,健全機動車環保監測體系
市大氣辦牽頭擬定運輸車輛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嚴查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對反復超載、屢查不改的,列入黑名單,實施超限違法行為信用懲戒;嚴查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等車輛揚塵違法行為;設置農用車禁行限行區域并向社會公告,對違規進入禁行區域、違規運輸散狀物料的農用車由交警部門開展路面整治和處罰,印發《關于禁止貨車、農用車在國慶路通行的通告》《關于禁止農用車、拖拉機、柴油三輪車在中心城區限行區域通行的通告》,劃定禁行區域,嚴格控制重、中型(黃牌)貨車、農用車、拖拉機、柴油三輪車、報廢車等高污染排放車輛進入城區;健全機動車環保監測體系和防治機制,對于未達國五標準的輕型柴油車,一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加快推進遙感監測及網絡平臺建設,“環保取證、公安處罰”開展重型柴油車輛尾氣排放執法檢查。
開展物料堆場整治,確保符合抑塵要求
市大氣辦牽頭擬定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對全市電力、煤礦、化工、水泥、建材、磚瓦窯等行業的煤炭、煤矸石、粉煤灰、煤渣、煤灰、煤泥、石灰、石膏、砂石、灰土、廢渣等各類易產生粉塵的粉狀、粒裝物料及燃料堆放、處置開展標準化整治。市城管局牽頭開展散狀物料堆場整治,截至4月底,省督察、市巡查發現堆場數130處,目前按標準完成清理取締并對場地實施部分復墾復綠的有22處。市建委、市重點局、市水利局等在各自領域內做好施工項目揚塵防控,確保符合揚塵防控要求;實施城區和城郊結合部道路網格化保潔管理,加強道路機械化清掃力度,重點加強對國、省道公路的揚塵清掃清洗力度,每兩日至少清掃1次,有效減少起塵量。
據環保部門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我市將繼續緊盯重點區域,對上年度空氣質量后位的縣區加大管控力度,全面排查、建賬銷賬;緊盯重點行業,加大執法力度,對散亂污企業堅決淘汰關停;緊盯重點時段,優化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嚴防冬季重污染天氣,嚴防夏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緊盯空氣質量指數,堅持問題導向,采取差異化管控措施,不折不扣開展各類專項行動,確保打贏這場藍天保衛戰。
(記者 張鵬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