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綠色發展新理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我市近年來不斷健全資源環境審計監督制度,積極探索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審計思路方法,通過落實“三項措施”、做好“三個結合”,全面構建市級資源環境審計監督體系,為服務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淮南發揮積極作用。
落實制度保障措施。2013年在全國率先以市政府令形式出臺《淮南市資源環境審計監督辦法》,2015年又印發了《淮南市領導干部耕地保護責任離任審計辦法(試行)》,為我市開展資源環境審計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落實計劃管理措施。注重本地區資源環境審計的統籌布局、科學謀劃、循序推進,制定了淮南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全覆蓋五年規劃,將資源環境審計作為年度審計計劃的重要內容進行重點安排,僅2018年就計劃安排對縣區黨政主要領導,市發改、環保、林業等承擔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門的主要領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秸稈綜合利用工程、農村環境整治、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等資源環保領域專項審計8項,以計劃引領資源環保審計覆蓋面不斷拓寬。落實目標推進措施。5年來,堅持將資源環境審計作為全市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審計項目實施與審計問題整改雙考核,有力推動了我市資源環境審計目標實現和成果運用雙提升。
做好預算執行審計與資源環保專項審計相結合。每年在開展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項目時,將資源環境專項審計作為重要任務,與財政“同級審”同安排、同實施、同報告,以提升人大、政府對資源環境審計的關注度。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相結合。推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同步實施,將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主要領導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環境保護情況作為其履職的重要衡量標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協調推進。做好縣區黨政主要領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與資源環境相關管理部門主要領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相結合。在全面加強對縣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同時,探索實施對發改、國土、環保、水利、林業等承擔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能的部門主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推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的主責與專責審計全覆蓋。
近5年來,我市共開展對大氣、水、固體廢物、環境整治等專項審計(調查)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10余項,揭示資源環境突出問題80多個,涉及問題資金1.69億元,提出審計建議35條,審計(調查)報告被市政府領導批示6篇,有力促進了我市自然資源資產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優化改善。
(記者 賈靜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