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室轉發了市民政局、市扶貧辦等7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通過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確保到2020年底現行扶貧標準下全市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方案》提出,要堅持應扶盡扶、應保盡保、動態管理、資源統籌的原則,精準識別農村貧困人口,及時將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全部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將符合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方案》提出,要加強政策銜接,落實農村低保、扶貧支持、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政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強慈善救助。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扶貧政策規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并針對不同致貧原因給予精準幫扶;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其參加基本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補貼;將因意外事故、家庭成員重病等原因致使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優先納入“救急難”范圍,給予臨時救助;對農村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對殘疾等級在二級以上,且需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緩解其生活和護理困難。要加強對象銜接,堅持按標施保,完善農村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完善認定方法,建立健全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評估指標體系,以家庭收入、財產作為主要指標,同時考慮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要加強標準銜接,健全低保標準量化調整機制,進一步鞏固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兩線合一”工作,使保障標準與全面小康相適應。要加強管理銜接,縣區民政、扶貧部門加強聯動,由民政部門按低保規定程序審核并決定增減低保補助金、納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圍;實行分類管理,根據低保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來源變化情況,分成A、B、C三類,對A類、B類人員按不低于其本人獲得低保補助水平的30%、20%分類別增發保障金;規范公示程序,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名單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記者 朱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