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3項,其中新增6項、退出6項、提標6項、繼續實施21項
為持續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日前,市政府下發《關于2016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標志著我市2016年33項民生工程正式啟動實施。33項民生工程中,新增6項、退出6項、提標6項、繼續實施21項,囊括了扶貧、“三農”、創業就業、社會保障、教育文化、其他城鄉公共服務等六個方面。
新增的6項民生工程包括農村道路暢通工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鄉困難群體法律援助、提升農村基層黨建與服務經費保障、農產品食品安全工程、城市老舊小區整治等6項。退出的6項民生工程中,農村公路危橋加固改造、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2項,任務已完成,退出實施范圍;重大傳染病醫療救治、縣級公立醫院藥品零差率補助、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一事一議”財政獎補4項,資金有保障,已進入常態化運行,轉入部門正常工作。此外,我市提高了6項民生工程標準,包括政策性農業保險補助標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補助標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補助標準、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補助標準。
我市繼續實施的21項民生工程包括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及運行維護、貧困殘疾人救助與康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生活無著人員社會救助、美麗鄉村建設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區庫區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就業技能及新型農民培訓、就業扶持工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醫療救助、婦女兒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高校、中職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公共文化場館開放、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補助、棚戶區改造等。
我市還提高了部分項目補助標準。將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新農合大病保險人均籌資標準由2015年15元提高到30元,與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人均籌資標準保持一致;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由2015年每人40元提高到45元;將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學雜費、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由2015年小學每生264元、初中每生375元分別提高到625元、825元(均含取暖費25元)。水稻、玉米、小麥、棉花的保費財政補助標準分別由2015年每畝15.84元、12元、9.72元、16.32元提高到19.49元、13.54元、13.21元、18.91元。此外,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投入、美麗鄉村建設工程投入和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運行維護獎補經費大幅增加,并將新型農民培訓納入就業培訓范圍,將研究生資助納入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內容,將四級殘疾人納入生活救助范圍。
(記者 賈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