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徽日報 12月12日 6版
柳 文
近日,淮南出臺了國內首部資源環境監督的地方性法規,2014年1月起將正式施行。該法規規定,針對資源環境方面的審計,將依法由審計機關獨立行使資源環境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審計結果將作為政府績效考核和評價的重要依據。
作為煤礦資源型城市,淮南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煤礦資源也拉動了GDP不斷增長。然而,煤礦是不可再生資源。若不對環境進行有效保護,不對資源加以合理利用,僅以GDP論英雄,發展難以持續。
不久前,國務院首次界定262個資源型城市,我省11個城市名列其中。國務院在公布資源型城市名單的同時,也要求加快推進可持續發展立法,制定具體的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進而為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提早統籌規劃。
任何成熟型資源城市,都面臨資源環境保護、產業轉型升級方面的壓力,若一味仍以GDP為綱,只重速度不重質量,發展的后勁將會不足,甚至難以長久。淮南市在全國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頒布《淮南市資源環境審計監督辦法》,以地方立法來推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為“煤都”轉型提前做好謀劃,可謂未雨而綢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