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法治在鄉村振興中的保障作用,潘集區司法局聚焦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和“急難愁盼”問題,積極探索司法行政與鄉村振興工作的深度融合,在深化法治文化建設、優化公共法律服務、強化矛盾糾紛化解等方面精準發力,不斷筑牢法治根基,服務鄉村振興發展。
深化法治文化建設,為鄉村振興營造法治氛圍。有機融合鄉村民俗與法治陣地建設,打造一系列獨具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陣地,目前,全區共建有法治文化廣場6個,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3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15個,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48個。同時,以法治文化陣地為依托,常態化開展“法律進鄉村、進社區”法治宣傳活動,深入宣傳民法典、養老詐騙、農民工支付條例等與廣大村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為鄉村振興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
優化公共法律服務,為鄉村振興提供法治保障。構建以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為龍頭、以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為紐帶、以一村(社區)公共法律工作室、法律援助聯絡點為支撐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體系。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向基層延伸,推動法律服務多元化專業化發展。持續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推動村(社區)法律顧問為村民提供免費、便捷、高效、優質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法治宣講等各項法律服務。打通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強化矛盾糾紛化解,為鄉村振興優化法治環境。構建11個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178個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基礎的調解組織網絡。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相鄰、贍養、宅基地等基層矛盾糾紛,力爭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努力實現讓基層調解組織成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鄉村振興的一線堡壘,為鄉村振興優化法治環境。(記者 李東華 通訊員 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