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農業農村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壓實生產主體責任,近期,市農業農村局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的通知》,將合格證名稱由“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調整為“承諾達標合格證”。本次合格證制度“改版”,重點是進一步解決“開證不規范、推進不平衡、管理力度不夠”問題,更好地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據悉,與2020年起試行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相比,承諾達標合格證更加凸顯了“達標”和“承諾”,達標方面要求具體呈現生產過程中落實質量安全控制措施、附帶承諾達標合格證的上市農產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在承諾領域主要要求生產者明確承諾的內容、承諾的依據及責任擔當,如不使用禁用農藥獸藥、停用獸藥和非法添加物、常規農藥獸藥殘留不超標和對承諾的真實性負責等。下一步,市農業農村局將按照“誰生產、誰用藥、誰承諾、誰開具”的方式,將承諾達標合格證作為質量安全合格憑證的其中一種,對承諾合格而抽檢不合格或虛假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依法重處,并列入農產品生產主體質量安全“重點監控名單”和“黑名單”。 (記者 蘇 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