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作為文學作品傳統四分法(詩歌、散文、小說、戲劇)中的一大門類,自先秦至今,歷經數千年而久盛不衰——即使在其他文體鼎盛時期,作為文學輕騎兵的散文,也有著不可替代的位置。
近年來,我靜下心來讀了一些古代,尤其是現、當代的散文名家名作,也系統拜讀了幾位當代散文研究者的大著,結合我個人的寫作經驗,認為作為非虛構性文本的散文,真情實感不可或缺。換言之,真情實感是散文的命脈。
“在場”是散文產生的“溫床”。沒有“在場”,散文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也就無法“行穩致遠”。盡管散文也有一個“生活的真實”與“藝術的真實”的問題,但還是離不開一個“真”字。一個“真”字才是作為非虛構性文本的散文所必需的,這無疑也是散文區別于詩歌、小說、戲劇的一個重要特征之一。正如著名散文女作家王瑛琦在《我能這樣地生活》一文中所言:“散文太需要真誠了,真誠即是散文的靈魂。”因此,自她把自己釘在散文的“十字架”上那天起,就把真誠當作人生追求的制高點。原安徽文學院院長、《安徽文學》主編潘小平更直言不諱:“每一種文體都有它的核心元素,就像‘虛構’是小說的核心元素一樣,‘真實’是散文的核心元素,不可突破和逾越。”(見《安徽文學》2014年第8期)
遺憾的是,前些年直至當下,一些散文“名家”,打著“創新”的旗號,或玩起了“穿越”,或大寫特寫所謂的“夢境”,或細致描繪起“世外桃源”,或神乎其神地描寫歷史人物的“心理活動”……其離奇古怪、想象超常程度一點也不亞于小說、戲劇和詩歌,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叫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哭笑不得。無語之后,敬而遠之是最好的選擇。
著名散文評論家涂懷章教授在《散文寫作談》中寫到:“構思散文的時候,什么因素最活躍?走遍縱橫交錯的記憶之路,得到的回答是‘情’!”“真情”對一篇散文作品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特別是那些文字樸實無華的散文作品,若沒有真情流露于字里行間,那無疑就是未放食鹽的菜肴,因寡淡無味而倒了讀者的胃口。而文字優美又情感濃郁的散文作品,恰似本來就長得漂亮的美女,又會穿著打扮,又有內在氣質,令人賞心悅目,忍不住多看幾眼。其贏得“高回頭率”乃情理之中的事。難怪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那么肯定:“一切景語皆情語”。郭沫若在《郭沫若論創作》中也說:“作家的感情愈強烈、愈普遍,而作品的效果也就愈強烈、愈普遍。”所謂“以情感人、以情動人”是也。
法國哲學家帕斯卡爾說:“人是會思考的蘆葦。”言外之意,人若不會思考,則無異于蘆葦,只能自生自滅或被收割。而一篇沒有實感——思想的具體體現的散文作品,再怎么披上語言華美的外衣,也只不過是一個包裝了一番的稻草人,遲早會被人棄之如敝屣的。因為:“感受是散文創作的核心。如果說,小說創作是靠藝術概括,進行虛構、編織情節,戲劇是靠矛盾沖突組織高潮,那么,散文則是靠創作主體的深切感受去打動讀者、感染讀者。”(山東師范大學王景科教授《中國散文創作藝術論》,山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頁)
正因如此,我才在自己的散文處女集《憶溪微瀾》的后記中寫到:“好的散文應該是那些真實地書寫出自己獨特的經歷、表達出自己真切的感受、抒發出自己真摯的情感的散文。”因此,我寫散文都是“真”字當頭。當然,必要的藝術加工,也是必不可少的,就像烹飪要加調料一樣。但無論如何,散文作者還是要時刻切記:真情實感是散文的命脈。(徐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