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1日起,我家每人每月的低保金漲到了642元,低保金每年都在增加,更加堅定了我生活的信心,相信日子會一天比一天好!贝笸▍^上窯鎮余巷村村民俞長斤告訴記者,2017年,他的兒子考取了大學,但前往學校報到前夕一直高燒不退,后查出患了白血病。大通區民政局和上窯鎮民政辦了解情況后,第一時間給他家辦理了低保,并給予1.5萬元的醫療救助,有效減輕了家庭負擔。
俞長斤和家人的幸福感,得益于我市建立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使社會保障標準與經濟發展、生活水平相協調!吧鐣U蠘藴屎盟埔话芽潭瘸,我們通過不斷抬高保障底線‘刻度’,提升民生‘溫度’。”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核心制度。近年來,我市不斷擴大保障范圍,低保對象的覆蓋范圍由最初的收入型貧困家庭擴大到因殘、因病等剛性支出型貧困家庭,已先后16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民政為民,民政愛民。今年以來,面對嚴重的疫情沖擊和洪澇災害,全市民政部門準確把握在“六穩”“六!惫ぷ髦屑缲摰氖姑腿蝿,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精準實施兜底保障政策,確保兜住、兜準、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切實筑牢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網。
開展“兩項行動”,助力脫貧攻堅。全市民政部門結合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回頭看”,持續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行動,制定實施方案、拓展專項治理范圍、全面自查自糾、隨機抽查走訪、下發通報對標整改、及時開展“回頭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深入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密切關注“三戶一體”人員生活狀況,對符合條件人員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等保障范圍,對收入超過保障標準但生活仍不穩定人員落實“減退幫扶”政策,確保其穩定脫貧。
提高“三個標準”,兜牢民生底線。從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市轄區和鳳臺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93元提高到642元,月增加49元,增幅8.3%。鳳臺縣和市轄區城市特困人員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到13200元,增幅10%。鳳臺縣和市轄區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年9250元提高到10000元,增幅8.1%,其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6600元提高到7200元,增幅9.1%;集中供養特困人員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7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400元,增幅7.7%。壽縣結合本地實際另行制定標準。同時,提高農村低保分檔補助水平,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我市持續實施價格聯動機制,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階段性擴大發放范圍和發放標準,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發放范圍,今年3至6月份發放標準提高1倍。
建立“五項機制”,織密編牢“四張網”。市民政部門聚焦織密編牢最低生活保障網、特困人員供養網、臨時救助救急網、特殊群體關愛網,建立健全數據比對機制,對在保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加強與殯葬數據比對,經調查、核實已死亡人員及時出保;強化信息共享機制,新申請救助對象和已獲得救助的對象在動態審核時,須經過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核對后方可審批,對有預警、有疑議的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理,杜絕“錯保、漏!爆F象;統籌制度銜接機制,圍繞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強化兜底保障職責,密切關注“三戶一體”人員生活狀況,扎實做好受疫情和洪澇災害等影響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切實做到弱有所扶、難有所幫、困有所助、應助盡助;推進審批權限下放機制,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市民政局開展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等審批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試點工作,通過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間,切實提高救助的準確性和審批的時效性;建立多元化救助機制,通過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動以“貨幣”為主要救助手段,向“貨幣+物質+服務”多元化救助模式轉變,為兜底保障對象中失能半失能人員、重度殘疾人、重病人員、孤殘兒童等群體提供親情化服務。(記者 朱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