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路長制” 制定“四十條” 開展“分級控”
交警部門創新“戰法”提速增效
近年來,我市機動車保有輛和駕駛人連年激增,但道路交通設施和交警力量配備卻難以大幅提升。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堅持向科技要警力的同時,從制度、措施等方面動腦筋、想辦法,開創“路長制”、“四十條”、“分級控”等一系列工作措施,進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
實施“路長制”,讓出行更通暢
“這處路口需要重新渠化,才能提升通行效率。”“這一路段通行情況較為復雜,信號燈配時可以適當調整”……
今年以來,交警支隊圍繞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部署,科學分析往年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情況,選取16條由支隊領導班子成員擔任路長的道路。每名班子成員擔任1條國省道和1條城市主干道路長,機關科室主要負責人任聯絡員,轄區各交警大隊具體負責路面管理。支隊成立領導小組,建立考評考核方法,督促路長每月深入所負責的道路開展實地調研,參與交通安全評價、文明交通宣傳、交通事故深度調查等相關工作,每季度至少牽頭召開1次道路分析研判會,及時解決問題,確保每條道路責任到人,做到守路有責、守路盡責。
制定“四十條”,讓出行更安全
為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提升事故預防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交警支隊從事故隱患治理、道路秩序管理、機動車源頭管理等6個方面入手,專門制定了《全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40條措施》。
措施結合“安全五小工程”建設,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治理,深化“交通安全村”建設,完善農村交通安全“兩站兩員一長”建設;嚴把重點駕駛人審驗教育關、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關,強化“兩客一危一貨”等八類重點車輛的管理;將高峰站點由“以點為主”改為“走點穿線”,將平峰“自主巡邏”改為“計劃巡管”,堅持“問題導向”,優化勤務布局;推進“七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強化交通違法曝光,全面推進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力爭“少出事、不出事”。
開展“分級控”,讓出行更有序
今年以來,交警支隊通過認真分析研判,制定了《加強具有交通安全隱患的重點駕駛人管理的實施方案(試行)》,在原有重點駕駛人管理基礎上,將具有交通安全隱患的駕駛人納入管理范圍,實行三級管控、一人一檔、動態跟蹤。
對不同層級人員,交警支隊做到見人、見面,做好約談記錄,認真核查駕駛資質、交通事故等情況,組織人員參加文明勸導志愿活動,上好交通安全課,做好交通測試題。對管控人員交通違法、約談見面、教育學習等情況,交警人員及時告知其所在單位或家庭,督促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確保安全文明駕駛。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依法公開公示、媒體曝光,對管控人員中的營運車駕駛人抄告交通運輸企業,讓“帶病”駕駛人“無路可走”。(記者 陳崇韌 通訊員 郭 晨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