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同居期間產下一女,起訴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撫養費,然而卻因女方堅持拒絕做親子鑒定,法院依法推定孩子非男子親生。近日,壽縣法院審結了這起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案,作出原告陳某生育的女兒李某某由原告自行撫養,駁回原告陳某對被告李某要求支付子女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據了解,原告陳某在與被告李某同居期間生育一女,后要求被告撫養雙方在同居關系期間所生育的女兒李某某,并要求被告支付子女撫養費。但被告認為原告生育的女兒有諸多疑點,并非自己親生,要求進行DNA親子鑒定,若是自己的孩子,同意撫養,并愿意承擔合理的子女撫養費,但原告陳某卻一直不予配合,不愿進行鑒定。庭審中,被告再次申請親子鑒定,原告仍然予以拒絕。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二條“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的規定,推定被告李某與李某某之間不存在親子關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子女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決。(通訊員 李嘉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