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堅固防線,逃避、失蹤、拒不執行都不能沖破這道防線。日前,田家庵區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通過與公安等部門的密切配合,成功捕獲“狡猾的兔子”。
被執行人崔某因房屋買賣合同未履行與申請執行人聶某產生糾紛,聶某按照雙方原本約定好的房屋買賣合同向崔某交付了4萬元買房定金,崔某出具了收條。但自合同簽訂后,聶某便一直無法聯系上崔某,導致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故聶某訴至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請求雙倍返還定金8萬元。
然而,直至判決,崔某依舊下落不明,庭審時崔某缺席,該院認為崔某經合法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抗辯的權利,判決崔某返還聶某8萬元。
由于一直聯系不上崔某,聶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田家庵區法院與田家庵公安分局密切配合,10月30日,田家庵區法院向田家庵公安分局申請對崔某采取臨控措施。11月6日中午12點03分,監控到崔某位于田家庵區上湖村某賓館,分局隨即通知法院,并派出警力,將被執行人崔某扣押至朝陽派出所。田家庵區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隨后前往朝陽派出所將崔某拘傳回法院。
崔某在法院和公安的強強聯手、依法強制執行的高壓態勢下,態度轉變,主動與聶某和解,聶某看在崔某態度積極,做出退讓,愿意減半執行款,返還4萬元即可,崔某當場履行2萬元,并與聶某約定余款盡快結清。這場被執行人消失的案件終以和解的方式畫上了圓滿句號。
據悉,執行聯動機制,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一大創新舉措,突破了被執行人難以尋找的瓶頸,大大提高了執行效率,讓“老賴”插翅難逃。(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徐子盼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