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鳳臺縣人民法院毛集法庭公開審理了一起涉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該案件也是全市2018年度首例涉惡案件。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朱某福為達到承建某商品房工程項目的目的,伙同被告人朱某傳先后唆使孫某等5人(另案處理)以拆遷補償不合理等借口到工地尋釁滋事,阻撓建筑工地正常施工,強拿硬要;后朱某福又唆使朱某傳、朱某盼、李某(另案處理)多次到工地阻撓施工,使原項目承包商遭受損失,無法繼續施工,迫使其退出該項目,最后以被告人朱某盼名義取得上述工程的承建權。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某福、朱某傳唆使他人尋釁滋事、強拿硬要、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朱某傳、朱某盼積極參與尋釁滋事、強拿硬要、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三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和證人證言進行了充分質證、辯論,并對情節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發表了意見,此次庭審持續了7小時。為擴大法治宣傳教育范圍,本次庭審邀請到7名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8名檢察院干警和15名西南政法大學實習生參與了旁聽。鑒于案情復雜,三名被告人均不認罪,該案將擇期宣判。(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陳雪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