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便攜式B超機,一間出租屋,只要支付1000元診金就可以為孕婦鑒定腹中胎兒性別……近日,壽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非法行醫案件,被告人聶某、時某犯非法行醫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3萬元和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據了解,被告人聶某、時某二人均沒有醫生執業資格,為牟取非法利益,二人合謀,事先通過時某聯系安排,然后由聶某使用便攜式B超機對孕婦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每鑒定一例收取人民幣1000元。
自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26日間,兩被告人在位于壽縣某鎮某街道的一門面房內,先后為7名孕婦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法獲利6000元;其中孕婦趙某、袁某在得知胎兒性別鑒定結果后人工終止妊娠。2017年8月26日,民警將正在對孕婦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的被告人聶某、時某當場抓獲。另查明:2017年4月期間,被告人聶某在壽縣某村孕婦姜某家中,使用便攜式B超機,在不同日期,先后兩次對姜某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法獲利200元。
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聶某此前因違規進行胎兒性別鑒定而受到嚴厲處罰,但其之后仍不思悔改,且其行為已造成兩名孕婦人工終止妊娠的嚴重后果,其行為應認定為“情節嚴重”情形。被告人時某系共犯,且其在該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與聶某相當,無主從犯之分。公訴機關指控兩被告人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應予支持。遂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予以綜合考量,依法作出如上判決。(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李嘉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