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離婚訴訟,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妻子申請親子鑒定,然而親子鑒定的結果導致雙方矛盾的再次升級,最終通過法官的耐心調解得以妥善處理。
7月6日,壽縣人民法院安豐法庭審理了這樣一起離婚案件。壽縣保義鎮的呂某與丈夫劉某某兩人于2010年在上海打工相識并同居生活,2013年生育一女劉涵(化名),2013年底補辦結婚登記。共同生活期間,呂某與劉某某因性格不合,經常爭吵導致關系不睦。劉某某遂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訴訟過程中,呂某與劉某某均強烈要求撫養女兒劉涵,呂某甚至提出申請親子鑒定稱孩子并非劉某某親生。果不其然,經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結論為,劉某某并非劉涵生物學父親。得知鑒定結果后,劉某某猶如挨了當頭一棒,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法官見狀立即將劉某某及家人召集在一起,向其解釋法理,勸其面對現實、理智對待,從合法途徑維權;另一方面,法官又嚴肅批評了呂某違背道德的行為,告之其不僅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而且侵犯了劉某某的人格尊嚴,呂某應當為自己的過錯向劉某某進行賠償并返還相應的子女撫養費。
通過法官苦口婆心的規勸,反反復復的調解,最終促使呂某與劉某某達成離婚協議,女兒劉涵由呂某撫養,呂某一次性賠償劉某某20萬元。
(記者 馬南南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