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為了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和奉獻,革命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就是為了褒揚烈士無私奉獻的精神并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然而,近年來隨著城市不斷擴建,當個別零散烈士紀念設施面臨城市重要設施的建設需要搬遷時,由于烈士家屬提出的補償要求與現行補償政策差距太大,導致城市重要設施的建設陷入停頓,這不禁讓人要問——烈士的榮譽該如何衡量?
近段時間,淮河早報、淮南網熱線不斷接到市民打來電話反映:“位于我市山南高新區的洛河大道,已經通車近兩年,然而在道路中有一段由南向北的車道,由于一個“程東方烈士紀念設施”的阻礙,導致道路無法施工成為‘斷頭路’,F在車輛在經過該路段時,由南向北的車輛只能進入道路左側逆向行駛,不僅形成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而且‘斷頭路’的存在也影響了淮南城市形象。希望淮河早報、淮南網能對該問題給予關注!
現場:烈士紀念設施導致無法施工
在接到多位市民的來電之后,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驅車沿洛河大道一路向南。整條洛河大道為雙向六車道,道路中間有寬大的景觀綠化帶作為隔離,當車輛行駛至“程東方烈士紀念設施”前時,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發現一個院落正位于東側道路之上,由于沒有搬遷導致東側由南向北車道無法施工。由南往北的車輛只能進入由北往南的車道逆向行駛,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
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下車走近院落觀察,根據目測院落面積大約在600平方米,大門兩邊各有一間小平房斜對著公路,大門上方掛著一個藍底白字的牌子寫著“程東方烈士陵園”,門前長滿了雜樹,院落南側沒有圍墻僅北側有段破舊的圍墻;春釉鐖、淮南網記者從沒有圍墻的地方穿過雜草進入院內,只見在院子中間豎立著一塊“程東方烈士紀念碑”,紀念碑上寫著由長豐縣人民政府于1998年3月立。而在烈士紀念碑的北側有一座墓葬,墓碑上寫著“烈士之子,為父守陵”以及墓主人的姓名及立碑人,根據姓名判斷,該墓葬并不是程東方烈士墓葬。整個院落看起來長期無人管理,長滿雜草、十分荒涼。
據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了解,根據民政部頒發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紀念設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遺體。而在這個烈士紀念碑旁,為何能安葬其他墓葬?為何道路修到“程東方烈士紀念設施”前就停止施工?帶著疑問,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來到山南高新區管委會。
高新區管委會:出于對烈士的尊敬,對該紀念設施搬遷十分慎重
“對于因道路施工需要搬遷‘程東方烈士紀念碑’的事情,出于對烈士的尊重和敬仰,我們對此事十分慎重。為此,我們多次和‘程東方烈士’家屬進行邀談,并在交談過程中,反復向‘程東方烈士’家屬表達了管委會希望以‘程東方烈士紀念設施’搬遷重建為契機,打造高新區愛國主義革命教育基地的意愿。同時管委會還將承擔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看護和維修等費用,并做好烈士家屬的優撫優待工作,希望烈士家屬能以大局為重,配合管委會和三和鎮政府完成搬遷。但經過會談未與‘程東方烈士’家屬提出的搬遷補償要求達成一致。高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這樣告訴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
烈士家屬提出補償現金800萬
對于烈士家屬提出哪些要求,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找到了負責拆遷安置工作的丁捷。丁捷這樣告訴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由于從來沒有涉及過‘烈士紀念設施’的搬遷補償工作,也沒有這方面的政策標準,我們只能按照現行的《關于發布淮南市征收集體土地上附著物拆遷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為標準來進行補償。根據安徽新眾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合計補償金額應為180706元。而烈士家屬提出建園投入、耕地收益損失等各項費用在內共計800萬元現金補償。由于烈士親屬戶籍已經遷出多年,不符合現行安置政策,故不能安置。而烈士家屬提出的補償要求則和現行補償政策差距太大,根本無法滿足。所以‘程東方烈士紀念設施’一直無法進行搬遷,導致洛河大道至今無法竣工!彪S后丁捷向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提供了一份由烈士家屬提交給管委會要求補償800萬現金的補償清單。
烈士家屬:歷史價值不是金錢能代表的
據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了解,程東方烈士于1931年犧牲時年僅24歲,留下兩子,長子已經去世,長媳尚在,次子夫妻都已離世。本著對烈士家屬的尊敬,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在“程東方烈士紀念設施”內約見了程東方烈士家屬。
3月28日下午,程東方烈士長媳和烈士孫子駕車到來;春釉鐖、淮南網記者仔細看了烈士家屬提出的現金補償清單,清單內容大致為七大項。
一、我們使用60畝可耕土地每年可收糧食數萬斤,并在此地建有養殖場、窯廠、二口水塘投放魚苗2萬多尾,每年多次捕獲大量各種魚類和大批家禽和家畜。
二、家里原本有四間門面房,為了建設陵園陸續轉讓變現投入園林建設。
三、我家兩兒一女五口人購房資金全部投入陵園建設,造成至今居無定所。
四、長期的建園中,隱形工程此起彼伏,修繕工程連綿不斷,多年來反復修建耗資無數,大大超出新建項目的材料費、人工費、設施費、貸款利息。
五、建設陵園材料費,第一次備料青石塊100車、紅磚30車、水泥20車、鋼管、鋼筋、涵管、黃沙等十多種建設材料,開工后用完什么材料就買什么材料繼續建設。
六、二十年來的招待費,一日兩餐,人少時3至5桌,人多時5至6桌,每次都開拖拉機到泉山市場購買雞魚肉蛋、各種蔬菜、柴油煤炭、煙成條、酒成箱、茶葉成袋買,燒飯都是用大鐵鍋,人多要燒兩鍋,五十斤大米不夠吃兩天,菜燒好都是用盆上桌,晚餐喝啤酒量小的1到2瓶,量大的10到11瓶,為了照顧不喝啤酒的人,每桌還要配兩瓶白酒。二十年來我們為程東方烈士陵園付出太多太多。
七、二十多年來三次綠化投資均是由我們自出,購買了玉蘭、寶塔松、雪松、龍柏等,金錢成本、人力、物力都是實際產生的,而且有據可循。
綜上所述,二十多年來的規劃、設計制圖到施工建設及各種費用折成現價估算800萬元。清單后面附有烈屬親筆簽名。
按照這張清單來看,為了修建“程東方烈士紀念設施”,烈士家屬二十年間變賣家產投入巨大資金和精力,“不是金錢能代表的,我說的是它的歷史價值,要說錢的話,我說它能值8000萬。你要說樹的話我可以和你算,一棵樹幾百塊,一個碑3000塊!背號|方烈士的孫子這樣說道。同時烈士長媳周大媽還告訴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程東方烈士犧牲時,我丈夫才幾歲,靠我婆婆一個人把他們兄弟撫養大,當時處于動亂年代,家人連烈士的遺體都沒有找到,對父親的思念是我丈夫心里最大的痛,為了表達對逝去親人思念,我們家才開始建設程東方烈士陵園,我丈夫就是因為修建陵園累死的,所以我丈夫去世后,我們才把他安葬在他父親紀念碑的旁邊!
是啊,烈士是我們中華民族的驕傲,他們為了國家和人民的付出是金錢不能衡量的。作為烈士的家屬,為了表達對逝去親人的懷念和對烈士精神的弘揚,為修建烈士紀念設施默默付出二十年,這些也不是金錢能夠衡量的。但是,當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搬遷烈士紀念設施的時候,政府該如何妥善安置烈士紀念設施、補償烈士家屬,這是一個新問題。
對于這件事各位讀者有什么看法可以關注淮南網微信公眾號留言,在尊敬烈士的前提下,說出自己的觀點,提出自己的建議。淮河早報、淮南網將對此跟蹤關注。
圖一:已經基本竣工的洛河大道東側路面由于受阻礙成為“斷頭路”
圖二:“程東方烈士紀念設施”范圍內違規安葬了烈士之外的墓葬
(記者 王偉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