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夫妻倆駕車撞人后還想著找朋友“頂包”,從保險公司騙保塞進自己的腰包。5月5日,鳳臺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保險詐騙案件,這對夫妻和他們的朋友被判有期徒刑兩年至三年不等刑罰,執行緩刑并處罰金。
2013年3月1日上午9時許,被告人姜某開車送孩子上學后,載著妻子汪某駕駛轎車行駛至集鎮上時,將騎電動自行車的楊某撞傷。事故發生后,姜某找熟人開車將楊某送往醫院救治,后經診斷楊某為腰椎骨折,住院時間可能較長,還需要動手術,而姜某是無證駕駛,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汪某就想到讓朋友岳某冒充該車駕駛員,以騙取保險公司理賠。
隨后,岳某向保險公司及交警部門報案,汪某則以事故車輛投保人的身份,向事故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謊稱岳某為肇事司機,并以此辦理保險理賠申請,至2015年1月底,保險公司共向汪某理賠保險金59085.88元。
此后,保險公司負責理賠人員向上級匯報了種種疑點,比如:岳某在調查過程中對車禍時間并不清楚,對車輛具體刮蹭位置描述有誤,車主在索賠時只要求人傷賠付,沒有要求車輛賠付等等,保險公司遂決定不排除合理懷疑,于同年12月份向公安機關報案。立案后,心虛的被告人汪某主動將59085.88元退還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對被告人姜某、汪某、岳某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姜某伙同汪某、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騙取保險公司的保險金59085.88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保險詐騙罪,遂依法予以懲處。
(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嚴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