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浴室洗完澡出來,手機、錢財都不見了,數起案件竟然是同一人所為。日前,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責令被告人吳某向宮某退賠5123元,向廖某退賠1492元,向孫某退賠1000元,向朱某退賠995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11月6日10時,被告人吳某來到田家庵區徐圩村一浴池內,趁被害人孫某、朱某洗澡的時候,將孫某錢包內的1000余元現金和一部小米手機以及朱某的995元現金盜走。
11月26日中午12時,被告人吳某來到田家庵區安成鎮一浴池內,趁被害人廖某洗澡之際,盜走其放在浴池衣柜內外套里的600余元現金和一部白色手機。經淮南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手機價值892元。
當天下午2時,被告人吳某又來到東苑農貿市場東頭一浴池內,趁被害人宮某洗澡之際,盜走其放在浴池床上上衣口袋內的100余元現金和一部64G金色蘋果6s plus手機。11月27日,吳某來到謝家集區王某經營的手機維修店,將該蘋果手機以1500元的價格賣給王某。經淮南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手機價值5023元。
法院另查明:吳某曾3次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盜竊他人財物,總價值8610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吳某多次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其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從重處罰;綜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張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