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講的是和氣生財,乘客本該自由選擇坐誰的車,非要你爭我奪地搶生意,難免拉拉扯扯生出個事端。3月9日,鳳臺縣人民法院就調解了一起因拉客而引發的健康權糾紛。
2016年3月11日上午,鳳臺跑淮南路段的中巴車售票員胡某和出租車司機章某都將車停在鳳臺縣城大圓盤附近的車站載客。不一會兒,一名拉著拉桿箱的男乘客進入到兩人的視線范圍中,兩人不約而同地沖上前去,章某拽著乘客的胳膊,胡某則上前一把拉過男乘客的箱子就走,兩人都吆喝說自家的車可以直達淮南。
男乘客看箱子被胡某拎著,自然側了身子準備跟胡某走。章某見狀,哪里肯落得下風,“蹬、蹬”兩步上前,一手揪住胡某的衣服,一手拽住了箱子,拉拉扯扯之中,不知是什么東西刮傷了胡某的手,胡某眼見自己傷了手,氣性更大,使出蠻勁和章某糾纏了起來。沒過一會,就傳出了胡某的哀嚎聲,原來是胡某的左手被章某給掰折了。后來,兩家人因住院醫療費用協商不了,胡某在2016年9月份向鳳臺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章某賠償他因傷造成的經濟損失。
在開庭審理中,被告始終不承認原告的傷是其行為所致,但法官從公安機關調取的監控視頻中看出,當時只有原被告雙方發生拉扯,在此之前,原告胡某的手沒有受傷、流血的情況,發生拉扯行為過后,原告的左手流血不止。法官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經常在同一個地方載客,案件判決可能會激化矛盾,導致兩人以后還是會再生口角。所以對兩人進行一次次的調解工作,經過法官耐心的釋法析理,雙方最終被觸動。在最后一次調解工作中,被告章某承認原告的傷與他有關,原告也表示愿意放棄一部分訴請,被告看到了原告的善意退讓后,當庭立刻履行了賠償款一萬多元。
(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劉娟 嚴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