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南市旅游行業行政處罰案例
嚴厲打擊旅游“黑車” 確保旅游消費者權益
2016年7月11日,省旅游局向淮南市旅游局下發了《旅游投訴案件督辦通知書》,并提供了河南省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與裴某某等游客在履行報價旅游合同過程中使用的車輛照片5張、證人證言材料1份、旅游合同1份,要求將該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違規租用黑車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7月28日,市旅游局執法人員聯合市運管處執法人員,對該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進行了現場調查取證,并將相關證據保存;7月29日,淮南市旅游局執法人員在市旅游局會議室對該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并做了詢問筆錄。
現已查明,河南省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于2016年5月17-20日在組織裴某某等11名蚌埠游客赴郭亮、寶泉、關山等景區(點)開展了3日游活動。旅游過程中,該旅行社租用的車輛牌照黑B-11747為既無營運資質也無旅游客運許可的“黑車”。
以上違法事實有已簽訂的旅游合同2份、游客提供的投訴舉報材料1份、游客提供的當事車輛照片5張、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運管處提供的車輛證明1份和該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負責人的談話筆錄為證。
為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相關規定,經市旅游局研究決定,給予河南省某旅行社淮南分公司以下處罰:1、對該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處以人民幣2萬元罰款;2、該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停業整頓7天(從本處罰決定書送達的次日起算);3、對該旅行社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負責人給予人民幣5000元罰款。
(記者 李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