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是不法分子挖掘的一個深不見底的陷阱,吃人不吐骨頭;非法集資猶如一張大網,等待著夢想“一夜暴富”的人步步走向深淵。淮南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同志向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介紹,近年來,公安機關一方面加大宣傳力度,幫助群眾識別非法集資的危害,另一方面,對非法集資采取露頭就打不手軟。
非法集資露頭就打
淮南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同志向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介紹,近年來,全市公安部門受理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涉案金額、涉及群眾人數均呈現上升勢頭。
家住定遠縣能仁鄉的李某來到大通派出所報案,稱自2014年8月以來,淮南男子齊某以開小額擔保公司需要注入資金的名義,多次從李某、張某等人手中借款,總計300萬元左右,而此擔保公司一直沒有經營,齊某至今也未將借款歸還。大通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開查證工作,在大通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業務部門的指導、配合下,該所民警經過多方證據收集、固定及查證,最后抓獲犯罪嫌疑人齊某,成功破獲案件。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齊某供述了自2014年8月份以來,多次非法集資,累計數額達300多萬元的犯罪事實。
近日,鳳臺縣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集資詐騙案件,及時挽回了群眾損失。去年11月10日,鳳臺縣城關鎮居民詹先生等10余人前往鳳臺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警,稱其被李某詐騙。民警接警后及時開展偵查。
經了解,鳳臺縣城關鎮居民李某在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以1分5厘至2分的利息向鳳臺縣居民詹某等30余人借款高達200余萬元,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返還本息。李某得款后,一開始支付了幾個月的利息,隨后便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償還欠款,也不繼續支付利息。李某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集資罪。去年12月20日,李某在縣城某小區內被民警抓獲。經審查,李某對其非法集資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非法集資五花八門
何謂非法集資?淮南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同志介紹,根據國務院1998年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方法》的精神,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目前,非法集資頻繁變換方式,手段不斷翻新,采取以動物養殖、植樹造林、入股分紅、推銷產品提成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集資。它具有幾個特點:首先,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的集資。其次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同時,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等,都是非法集資的特點。
宣傳打擊不間斷
面對非法集資的增多,淮南市公安機關不間斷深入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建筑市場,各居民社區,商業聚集點開展了增強社會風險意識,自覺遠離非法集資,共筑非法集資“防火墻”群眾普法宣傳活動。每到一處,民警們都以專業的經濟知識配合通俗淺顯的語言,向大家詳細講解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征、社會危害性以及近年來公安機關打擊的力度和成果,并以典型案例分析,向群眾傳授如何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等方面知識。針對非法集資受害群體細分特征,民警將宣傳教育的關鍵點放在中老年人、城市低收入者等人群中,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合法投資理財,自覺抵制高利誘惑,增強社會風險意識,自覺遠離非法集資,F場向群眾發放非法集資及防范經濟犯罪的宣傳材料等,現場解答群眾的咨詢。
為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集資犯罪的防范宣傳力度,增強人民群眾防騙能力,形成警民合力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的良好社會氛圍。近日,田家庵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在鬧市區開展打擊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活動。此次活動主題為“遠離非法集資,建設美好家園”,活動中,共解答群眾相關問題100余條,發放宣傳單、典型案例明白紙100余份,懸掛過街標語2條,以方便群眾提供線索。通過宣傳咨詢,向過往群眾宣讀非法集資類案件的規律特點、表現形式、對社會的危害及防范措施等,使廣大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犯罪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防范意識,同時,鼓勵群眾積極主動的為公安機關提供此類違法犯罪線索。使群眾充分認識到打擊經濟犯罪的重要性和打擊重點,調動了群眾打擊經濟犯罪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營造了濃厚的打擊經濟犯罪氛圍。
及時舉報減少損失
非法集資案件的參與者大多為貪圖高額利息的無辜群眾,如何讓他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據淮南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同志介紹,為了更好地保護自身權益,減少財產損失,集資參與人一旦遇到公司無力償付本金的情況時,應第一時間向轄區公安機關報案,登記債權,提供案件線索。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要充分信任政府,自覺抵制各類傳聞和謠言,如果希望了解案件處置的最新進展,可以到公安部門咨詢,確實有信訪訴求需要表達時,還可以逐級到信訪部門反映。切記不要被別有用心之人煽動、利用,采取集訪、堵路等非正常上訪的行為表達個人訴求。這樣不但不利于問題的解決,而且如果影響到正常的社會秩序,還會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信訪條例》,受到處罰。
(記者 李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