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亂倒建筑垃圾最高罰10萬
伴隨著城市建設步伐不斷加快,產生了大量建筑垃圾。由于缺乏統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和規范的處理場所,多數建筑垃圾多采取扔棄、填埋等簡單粗暴的方式處理。特別在城鄉結合部,建筑垃圾亂堆、亂倒、亂填、亂埋現象屢禁不止,“垃圾圍城”問題日漸突出,不僅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還毀壞了大量的田地,對城市生態造成嚴重影響。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標準,促進建筑垃圾管理更加規范化、制度化,我市制定了《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市渣土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辦法》共分為二十四條,主要包括制定的依據、管理術語的定義、責任分工、管理程序及處罰標準等內容,具有較強的實踐性與操作性。《辦法》對建筑垃圾的種類、處置的類型以及處置責任人等概念進行了準確的解釋與定義,其中將渣土明確定義為建筑垃圾種類,避免了以往工作中部分建設單位以渣土需利用等借口逃避監管的可能。在確定主管部門的同時,《辦法》中增加了各縣區政府及建設、公安、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在建筑垃圾管理中的具體責任,避免了在建筑垃圾處置各環節中可能出現的管理盲區。《辦法》按照全市建筑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利用的要求,提出了建筑垃圾必須分類處置,要求可作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實施集中處理,并要求原則上每個縣區至少設置一處建筑垃圾消納場,解決建筑垃圾無處可倒現象,預防和減少亂倒建筑垃圾的行為。
該負責人還表示,當前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況和建筑垃圾運輸管理作為兩個獨立管理事項,造成實際管理的效率低下,源頭出現問題,必然導致運輸過程出現問題。該《辦法》將施工現場管理也納入了管理范疇,對施工單位建筑垃圾處置的前置問題逐項進行規范要求,從而從工地路面硬化、配備清洗和保潔措施、強化運輸和傾倒管理等方面將建筑垃圾處置的全過程均納入了監管。在以往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實際中有很多管理缺項,經常發生無法有效追責或即時追責也不能對違章、違規行為產生震懾,管理效率低下。因此,該《辦法》在法律責任明確了處置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規范運輸以及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將對管理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執法保障。也就是說,一旦違反了該《辦法》之相關規定,將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最高可處罰10萬元。
(記者 李舒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