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消保委公布2016年消費投訴分析,受理投訴652起,解決638起,調解率97.9%——為消費者挽回損失近百萬元
1月3日,淮南市消保委公布2016年消費投訴分析。2016年度,市消保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52起,成功解決638起,調解成功率為97.9%,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6.5萬余元,接受來電來訪5115人次,不予受理91起。
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多
根據投訴商品分析,家用電子電器類183件,占28.07%;日用商品類62件,占9.51%;房屋及建材類39件,占5.98%;服裝鞋帽類38件,占5.83%;交通工具類33件,占5.06%;食品類31件,占4.75%;煙、酒和飲料類14件,占2.15%;首飾及文體用品類12件,占1.84%;醫藥及醫療用品類9件,占1.38%;農用生產資料類9件,占1.38%;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日用商品類、房屋及建材類、服裝鞋帽類、交通工具類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根據投訴服務分析,生活、社會服務類74件,占11.35%;電信服務41件,占6.29%;其他商品和服務24件,占3.68%;公共設施服務18件,占2.76%;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17件,占2.61%;互聯網服務17件,占2.61%;郵政業服務7件,占1.07%;文化、娛樂、體育服務6件,占0.92%;銷售服務6件,占0.92%;衛生保健服務4件,占0.61%;教育培訓服務3件,占0.46%;旅游服務2件,占0.31%;保險服務2件,占0.31%;金融服務1件,占0.15%;其中,生活、社會服務類、電信服務、其他商品和服務、公共設施服務、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根據投訴性質分析,質量237件,占36.35%;售后服務129件,占19.79%;其他120件,占18.4%;合同92件,占14.11%;價格25件,占3.83%;虛假宣傳17件,占2.61%;假冒16件,占2.45%;安全11件,占1.69%;計量5件,占0.77%。其中,質量、售后服務、其他、合同、價格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汽車銷售搭售保險成消費熱點
據市消保委工作人員介紹,2016年,消費者反映集中的消費熱點、難點有兩方面。
一是汽車銷售搭售保險。2016年以來,市消保委組織接受多次關于強制購買4S店代售保險的投訴咨詢。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經營者銷售汽車時,除國家強制購買的交強險等外,汽車商業保險應當由消費者選擇購買,經營者強制購買其代售的保險,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是購房定金不退。新修訂的《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前,消費者放棄購買的,商品房開發經營者應當全額退還預收的費用……”市消保委利用該條款,成功調解數起關于房屋認購金等投訴,但實際生活中,許多消費者簽訂的是協議標明為“定金”,由于《合同法》、《擔保法》等已對定金做出明確規定,致使許多消費者交付的定金無法順利要回。
市消保委建議,有關司法部門應盡快制定有關司法解釋,便于消保委掌握和利用;消費者購買房屋時,要思考清楚后再做決定,以免后悔。
(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王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