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和懲戒暫行辦法》正式施行
2016年12月30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市工商局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淮南市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和懲戒暫行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標志著在淮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一旦上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黑名單,將在經營、投融資、取得出讓土地、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受到聯合懲戒。
發布會上,市工商局負責同志就《暫行辦法》四部分內容進行了解讀。一、總則。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協調全市失信企業名單信息共享。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二、失信企業名單管理。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金融機構等列入嚴重失信的企業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應當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三、懲戒。行政機關及社會協同機構應當對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法人及其主要負責人在經營、投融資、取得出讓土地、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予以聯合懲戒;四、附則。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失信認定、名單管理及懲戒措施參照本辦法執行。
據了解,為確保《暫行辦法》順利實施,我市將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影響,確定專門機構、專門人員與嚴重失信名單管理部門進行對接,及時加強信息推送、交換,依法采取措施對嚴重失信企業實施協同監管、聯合懲戒,形成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為促進我市社會信用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記者 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