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28歲無業男子張某竟在前女友訂婚當天放火燒了“情敵”家的養雞場,造成經濟損失達23萬余元。5月25日,潘集區法院一審判處張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今年1月25日一大早,潘集區泥河鎮村民尹某一家就趕到女孩倩倩家,與女方家人一起張羅自己兒子彤彤和倩倩的訂婚儀式。當天下午3時許,尹某忙完兒子訂婚大事后回到家中,卻發現自家養雞場大棚被人放火燒毀,致棚內蛋雞被燒死、所有養殖設備被燒毀。
這一“飛來橫禍”,竟是倩倩的前男友張某所為。
原來,在2014年的時候,整天泡在網吧的張某偶遇倩倩,經過數日網聊和交心,兩人很快墜入愛河,并私下確定了戀愛關系。然而,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倩倩發現張某是個好吃懶做之人,日常交往中竟總要她提供經濟來源。
久而久之,倩倩漸漸心生不滿,屢次規勸后張某依舊如初,感到心寒的倩倩提出分手,無奈張某死磨硬纏,有時還暴力威脅。2015年11月初,倩倩關閉手機偷偷離開張某回到父母身邊, 2016年年初,倩倩家人為其介紹了新男朋友彤彤,并決定于1月25日訂婚。
1月25日10時許,得知“情敵”要與倩倩訂婚,張某醋勁大發,從一熟人的修車鋪借來一輛半舊摩托車,悄悄溜到“情敵”家養雞場附近。見養雞場無人值守,下午2時許,張某從加滿汽油的摩托車內取出部分汽油將養雞場點燃。后經鑒定,直接損失達23萬余元。
潘集區法院在審理該案過程中,張某與尹某自愿達成和解協議,張某一次性賠償10萬元并給付完畢,尹某自愿申請撤回起訴,并對張某進行諒解。
(記者 吳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