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當下一些逐利者將網絡變成了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重災區,消費者對此需提高警惕。日前,鳳臺縣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經營案件,被告人邢某因在網絡上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被判刑8個月,罰金1萬元。
2014年的11月份,在家開網店的邢某通過和以前廣東打工時的工友網上聊天,得知代理銷售卷煙可以賺錢。就開始給這位朋友做下線,通過QQ及微信以及克隆朋友的好友圈發布低價賣真煙的信息,并按照上線給的報價,每條加個大概二三十元的報價給聯系買煙的。加價后的卷煙仍比市場上銷售的卷煙便宜很多,比如硬中華是100元一條,同時囊括各種中外品牌,如大前門、牡丹、荷花、黃鶴樓、萬寶路、駱駝、箭牌等等,有人問起煙的真假,邢某就按照上線教他的說法稱是原廠的煙絲、免稅的、就是真的,抽不出來真假。
低廉的價格吸引了安徽、山東、河南等全國多個省份的大量買家,雙方將價格談妥后,由買家將郵寄地址發給邢某,并通過支付寶、銀行轉賬等方式將資金打入邢某的賬戶,邢某在扣除自己所得利潤后,再將資金通過支付寶轉賬給上線,并讓上線按買家地址通過申通、圓通、順豐等快遞公司郵寄發貨。截至案發,邢某在未辦理任何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通過網絡銷售偽劣卷煙合計60990元。2015年7月2日,鳳臺縣公安局、鳳臺縣煙草專賣局從邢某家中查扣六條未銷售的香煙等物,經安徽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鑒定,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邢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記者 陸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