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必然要付出代價。12月18日,一起開設賭場案件在鳳臺縣法院審結,被告人胡某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2014年7月份,胡某和朋友在村子稻田里搭設的塑料棚內以及租用一村民的毛坯房里擺起了賭場,采用推牌九的方式,一次少至十元、二十,多至一、兩百的下注,每次桌面都能下注兩千元左右,吸引了村里男女老少二十多人參與賭博。人數要是偏少時還會找熟人來“捧場”,只要莊家贏了,就按照10%向箱子里放錢,這就算胡某等人的“抽頭”,就這樣持續了半個多月,被告人胡某從賭場中非法獲利5000元。
后來民警在巡邏時發現了賭窩,在場參與賭博的人都被給予了行政處罰。胡某為賭博提供場所,吸引多人參與賭博,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法院依法判處其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記者 陸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