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八公山區的王某和張某是樓上樓下的鄰居關系,平日里相處融洽,誰家有個小事都會互相幫忙。然而,自從二樓張某家太陽能水管破裂導致一樓王某家漏水,家中財產遭受損失,兩家人協商無果后,和睦的鄰里關系徹底鬧翻,生氣的王某于9月1日將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自家損失。近日,在八公山區人民法院的調解下,陷入僵局的原、被告兩家人重歸于好。
8月下旬的一天,張某和王某家中都沒有人,不知什么原因,張某家的太陽能水管突然破裂,流出的水不僅淹了張某自家,樓下王某家也跟著遭了殃,王某回家發現家中墻面、窗戶、被子、家具等都進了水,于是趕緊給張某打電話讓其回來解決此事。兩家人坐在一起后,商量著解決事情的辦法,王某提出讓張某給2萬元賠償,張某覺得賠償數額過高,兩家人爭執不下,最終商量無果,王某將張某告上法庭。
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后,首先到王某家中看了現場,發現王某家墻面的確有一定程度受損,但并不嚴重,家用電器也都恢復工作狀態,被子衣物等都已晾干。考慮到雙方系鄰里關系,本著睦鄰友好相處原則,承辦法官在看完現場后找到原被告,希望雙方都能作出讓步,調解解決該糾紛。作為被告的張某稱,水管漏水淹了王某家,的確是自己理虧,愿意賠償,但是這是意外事件,當時自己也不在家,家中也被水淹了,況且自己也在盡力地幫助王某家恢復原狀,墻面的損失同意找工人幫助修補,王某要求賠償數額過高,明顯不念鄰居感情,自己最多能給2000元的經濟補償。王某當場表示不同意,調解陷入僵局。為了讓原本沒有多大糾紛的兩家人重新和好,承辦法官又一次單獨找到原、被告,分別從情理和法律兩方面做他們思想工作,告訴他們原本兩家人本來關系很好,為了這點生活小事破壞了鄰里之情,天天見面跟仇家似的,完全不值得,并且王某家部分財物也都已經恢復原狀,被告也同意給予一定賠償,最終在承辦法官耐心的勸解下,兩人達成一致,張某支付給王某3500元作為賠償,雙方在法官的見證下,握手言和。
(記者 陸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