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販賣毒品,當庭獲刑1年2個月
9月15日上午,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法官帶著國徽走進該市居仁村社區,公開審理了石某販賣毒品案,并當庭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這次選擇在居仁村社區公開開庭審理販賣毒品刑事案件,是因為居仁村在過去吸販毒人員較多,希望能通過這個案件提醒人們遠離毒品。”審判長李俠軍說。當天上午,筆者在居仁村居北社區多功能廳里,看到法官將國徽掛在了多功能廳西墻正中間,上方還掛了一個寫有“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條幅,當地幾十名群眾前來旁聽了此案。
今年3月24日晚,吸毒人員段某欲購買冰毒,當晚通過電話聯系到石某,石某同意后,與段某約定在當地一家賓館附近見面。當晚,石某駕車到達現場,段某上車在轎車內支付給石某200元現金,石某從車內拿出0.3克冰毒交予段某。當晚,石某被抓獲,民警在其身上和車內共搜出9小包毒品疑似物,凈重共計5.2克,均檢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也就是人們日常所稱的“冰毒”。
庭審中,石某稱自己因好奇,在2002年染上毒癮,由于自己吸毒,最終導致他在2012年妻離子散,家里什么都沒有了,現在已認識到毒品的危害,以后不會再販毒了。對于起訴書中指控石某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自愿認罪。
當天庭審,審判長進行了口頭判決,判決書將于5日內送達石某及公訴機關。宣判后,石某表示不上訴。在旁聽席上的不少群眾認為,法院通過這種巡回法庭在基層審案,也給群眾上了一課:要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通訊員 秦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