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文明交通系列報道——
別讓“黃燈很忙”給交通添堵
城市交通中所存在的種種不法行為及不文明現象,一直以來都是廣大市民所關注、所投訴、所譴責、所摒棄的一大熱點問題。對于這些問題,本報熱線也不止一次地進行過多側面報道。但令人遺憾的是,有些令市民頗為反感的不文明現象,不僅沒有好轉,反而越演越烈。為此,本報熱線記者針對市民日常所關注的不文明交通現象,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進行一次剖析,希望司機朋友們看到報道后,能夠引以為戒,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時刻遵章守紀,倡導文明出行。
當您經過十字路口時,可曾了解到每年有1萬多人在此死亡、4萬多人受傷。每當看到黃燈亮起時,您是否意識到應該放慢車速,是否能自覺地把右腳從油門挪到剎車上?是否還會研究怎樣去鉆法規的空子,卻很少注意強化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識,更少考慮尊重行人、非機動車等群體的行駛權?
黃燈一閃,是行還是停?
據淮南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黃燈是交通燈中最重要的一環之一,按照我國交通法規的規定,黃燈是停的意思,最通俗的就是黃燈亮了停一停。“紅燈停,綠燈行”,在小的時候人們就知道這是必須遵守的最基本的交通規則。那為什么“闖黃”行為仍頻頻出現?記者認為,出現這種情況,除駕駛員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外,難以執法也使得不少駕駛員抱有僥幸心理。據了解,通常只有當紅燈亮時,相關的電子眼等設備才會打開,所以“闖黃”者也就無所懼怕了。今年初,新交規給闖黃燈開出的重罰,令許多司機為之一怔,也給那些習慣搶行的駕車者當頭一棒,給過路的行人安全加上了一道保護傘。但當這一處罰決定暫緩執行時,闖黃燈、搶黃燈又成為一些司機司空見慣的駕駛惡習。近日,記者在洞山中路一處紅綠燈路口駐足20分鐘,就看到有10多名司機在黃燈一閃時,會違法鳴笛,猛地加速闖過黃燈。
各種焦慮,造成“黃燈很忙”
現實中,很多路口的信號燈沒有倒計時,也就是說,黃燈什么時候會亮是人無法預料的。出租車駕駛員陳女士告訴記者,在淮南一些紅綠燈路口,在紅綠燈轉換間隙,黃燈會有3秒的閃爍提示,駕駛員只要注意到這一提示,就不會闖黃燈。私家車司機劉先生告訴記者,在開車過程中,為了保證不闖黃燈,駕駛員必須提前幾十米便將車速降到低速以便隨時可以停下,可如此一來,通行效率恐怕又成了問題。突然亮起的黃燈,必然造成司機突然踩下剎車,這樣一來容易引發追尾。不闖黃燈或許可以控制,但不被追尾誰能保證?
“黃燈很忙”,這背后有人們對如此規定是否科學、是否尊重行車規律和現實的懷疑,但更多的恐怕是對某些現實問題的焦慮。比如,焦慮萬一黃燈亮了,車停不下來怎么辦?并非有意為之卻不得不面對處罰是不是有些冤?焦慮自己可能被追尾或者追尾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焦慮本已時常擁堵的交通狀況因為人們紛紛減速慢行而更加惡劣……
慢下來,是對生命的尊重
慢下來,是出于對安全的重視和對生命的尊重。據淮南市交警支隊田家庵一大隊的民警介紹,路口是人流、車流的交匯處,是機動車、行人、非機動車等不同交通參與者的路權重疊點,交通法規是分配路權的契約,違背契約的代價可能就是鮮血和生命。在我國的路口,每年1萬多人死亡、4萬多人受傷,即是明證。控制“搶黃燈”,是為了降低機動車通過路口的速度,保障交通安全,其初衷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慢下來,會不會如很多人擔憂的那樣降低通行效率?對此,業內專家及交管部門一線民警的觀點一致:不守規則、導致惡性事故往往造成嚴重擁堵,急劇降低路口通行效率;犧牲一些通過路口的速度,換取更好的通行秩序,擁堵反而有可能得以緩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據此,并結合我們的工作經驗,一般情況下,在路口時速度應不超過每小時30公里。如果是在這個速度范圍內的話,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黃燈不是用來搶的
駕齡10年的梁女士有著自己的心得:以前,老覺得黃燈亮了就是用來搶的,后來覺得黃燈是用來停的;現在過綠燈都要帶腳剎,讓一讓那些搶黃燈和闖紅燈的。因為第一個從綠燈下竄出去,不代表在下一個路口你可以不排隊。梁女士告訴記者,她是一個急性子的人,表現在開車上,她也很急躁,比如前方路口是黃燈,多半時間會加快速度沖過去。但三年前的一次搶黃燈,卻搶出了事故。就在洞山中路的一個路口,她因急著要到單位去,老遠看到是綠燈,特別著急的她就加大了油門,可轉眼黃燈已閃到了最后一秒,快沖的她沒有剎車的念頭,心里只想著快快快。就當她搶著黃燈過了橫線,一輛搶在綠燈前出來的電動車突然來到她的車旁,梁女士忙打方向,可車尾還是刮到了電動車,雖然這次事故只是讓對方的電動車受損,但卻一直警醒著她。現在,一看到前方綠燈閃爍,盡管接下來還有幾秒鐘的黃燈,梁女士都寧可停下車來,因為黃燈不是用來搶的。
(記者 馮登成 楊濤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