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證申領門檻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考更難,小汽車駕考重視實用性
由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新規中不僅提高了駕駛證申領門檻,并且對于考試項目也有所改變,有人說簡單了,有人說實用了,也有人考慮會不會讓更多的“馬路殺手”上路?11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機動車駕駛人管理所,請民警詳細介紹新規,并為市民答疑解惑。
提高申領門檻 實行“零容忍”
“要想扼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首先要從源頭抓起。也就是說,首先就是把駕駛證申領的門檻把嚴,限制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再次申領駕證,并實行‘零容忍’措施,這些制度主要針對的是大中型客貨車的駕駛人。”駕管所業務大廳負責人高勝業警官告訴記者。
據了解,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大多駕駛營運車輛,在社會交通中承擔重大的交通安全責任,其安全駕駛意識和技能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肇事率較高,據統計,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肇事導致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占70%以上。為了保證駕駛經驗豐富、安全守法的駕駛人進入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隊伍,新規中提出,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醉酒駕駛記錄的終身不得申請;被處以吊銷或者撤銷駕駛證記錄的10年內不得申請;記滿12分的5年內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3年內不得申請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
同時針對近年來暴露出的吸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或者駕駛機動車采取“零容忍”措施,嚴格限制吸毒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規定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要注銷駕駛證。
完善考試項目 突出實際駕駛能力
“這次新規的變化最讓人關注的就是考試項目的變化,每次考試時,都會聽到有學員抱怨移庫、連續障礙等考試項目不實用,而這次對于小汽車的考試進行了優化,更突出實際操作性。但大中型客貨車則是提高了難度,相應地增加了考試項目。”高勝業警官向記者解釋道。
新規里對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作了很多全新的規定。筆試方面(科目一),在以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加設了“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
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則分為大中型客貨車及小汽車兩種。大中型客貨車提高了考試難度,在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連續山區急彎路、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調整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而對于小汽車的車主來說,在小型汽車場地考試方面,從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以圖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以前的“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蝴蝶樁”、“單邊橋”等被取消了。“很多人覺得科目二考試項目減少了肯定容易通過,其實不然,我們去除的只是平時用不著的開車技能,而真正考驗駕駛人技能的方式是在道路,科目二考試只是讓駕駛人熟練開車技能,而我們要做的則是會把考試難度放在科目三實際道路考試中,只有在路面上能夠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才是合格的駕駛人。”高警官對于市民普遍懷疑的減少考試項目會不會增加路面安全問題進行了解釋。
此外,根據實際要求,駕駛人考試兩年有效期延長至三年。“因為在考試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市民都是一邊工作一邊考試,一旦工作忙碌起來,可能考試時間就會耽誤,所以這次新規更人性化地把時間延長,方便市民更好地安排時間預約考試。”
多項舉措 管理新駕駛人
據了解,如今申請駕駛證考試的人數日益增多,這也造成一批又一批的新駕駛人的出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實習期駕駛人駕駛車時需要在車身后部粘貼實習標志以及禁止駕駛營運客車等特定類型車輛,可越來越多的駕駛人并沒有執行此項規定,常常認為自己拿了證就是司機,根本無安全意識。
新規中規定,除第一次領取駕駛證的人以外,還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并納入實習期管理。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后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次記6分以上的,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同時,還規定所有車型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要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考慮到高速公路道路情況的特殊性,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違規駕駛 駕駛資格會降級
當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較高,究其原因,主要是駕駛人守法意識不強,違法成本相對較低造成的。為此,根據《行政許可法》,新規建立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注銷降級制度。一是明確注銷降級條件。規定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或者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將被注銷降級。二是實行逐級降級制度。在注銷降級時,只注銷其當前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逐級降低其駕駛資格,最終只保留其小型汽車駕駛資格。三是與實習期管理制度相銜接,規定對于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記錄,且實習車型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除按照實習期管理規定注銷其實習車型駕駛資格外,還要按照降級規定一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資格。
當然,有罰也會有獎,為了鼓勵遵守交通法規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凡是每年沒有記分的,可在當年免于審驗。
“無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如何改變,我們都會嚴格執行,這關系每位市民的出行安全。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對考場設施進行變動,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新規。”高勝業告訴記者。
(記者 王玲 馬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