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天然氣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2.10元調至2.41元,自3月1日起執行
淮南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氣價格于3月1日起上調,每立方米上調0.31元,同時將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這是記者當日從淮南市物價局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淮南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31元
為合理疏導我市天然氣價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規定,受省物價局委托,淮南市物價局于2012年1月12日召開了淮南市居民生活用氣價格調整和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聽證會上,21名聽證會參加人就定價聽證方案發表了各自意見,對此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對定價方案涉及的有關問題提出了建議。淮南市物價局在充分考慮聽證會意見的基礎上,對定價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
3月1日,市物價局根據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部分市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和建立天然氣上下游聯動機制的通知》(皖價服[2012]27號)發布公告,確定淮南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2.10元調至2.41元,每立方米提高0.31元,調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及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自2012年3月1日起執行。
低保戶每月用氣低于15方按原價收取
針對此次上調天然氣價格,為保障低收入群體不因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而降低生活水平,淮南制定了對低保戶等困難群體生活用氣補貼、價格優惠等政策。
具體優惠政策為:凡是經過市民政局確認的低保戶生活用氣實行氣價優惠,即:月用氣量15立方以內的,按調整前價格執行;超過15立方的氣量按調整后的價格執行。
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是指當國家提高或降低天然氣出廠價格和管道運輸價格時,我市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同向作相應調整。調整金額由淮南市物價局按照價格聯動公式計算,并綜合考慮國家價格政策、燃氣企業經營狀況、用戶承受能力和周邊城市價格水平等因素,制定價格調整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實施。其中居民生活用氣價格調整報省物價局批復執行。價格聯動計算公式: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調整后門站含稅價一調整前門站含稅價)÷(1-氣損率),公式中門站價格=天然氣出廠價+管道運輸價格。氣損率按省物價局規定執行。
為控制價格調整頻率,盡力減少天然氣價格調整對居民生活的影響,我市居民生活用氣價格須報省物價局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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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價部門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的采納情況及理由
問題一:關于居民生活用氣價格調整幅度和對困難群體優惠措施的問題。大多數聽證會參加人同意聽證方案一,即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2.10元調至2.41元。3名聽證會參加人同意第二方案,即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2.10元調至2.487元。1名聽證會參加人持反對意見。同時,聽證會參加人提出天然氣價格調整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特別是對低保戶要有優惠。
綜合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淮南市物價局決定采納大多數聽證會參加人意見,即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2.10元調至每立方2.41元,每立方米提高0.31元。同時,對低收入群體實行氣價優惠政策,經淮南市民政局確認的低保戶生活用氣實行氣價優惠,即月用氣量15立方以內的,按調整前價格執行;超過15立方的氣量按調整后的價格執行。
問題二:關于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問題。聽證會參加人一致同意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建立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與上游價格聯動機制,一是有利于及時傳導價格因素,化解上游氣價波動對下游天然氣企業的影響,維護天然氣行業健康穩定發展;二是有利于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真實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促進資源節約;三是有利于增強價格政策的透明度和連貫性,提高行政效能。
(記者 孫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