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出臺,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加強機動車管理,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近日,淮南市政府頒布了《淮南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辦法》是淮南市關于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第一部地方性規章,也是環境保護和機動車管理方面的又一重要舉措。
該《辦法》體現了淮南市在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方面的五大戰略“王牌”:一是對在用機動車實行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制度,根據環保檢驗結果分別核發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和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二是對初次登記、市內轉戶、外地轉入的機動車實行環保檢驗前置制度,對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律不予辦法相關手續。三是對取得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示的機動車實行限行制度,市政府將根據本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要求,劃定限行區域和限行時段。四是對在用機動車實行定點抽檢和上路抽檢制度,環保部門將在公共汽車始未站和公路客運、貨運站場等機動車停放地進行排氣污染抽檢,也將對道路上行駛的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污染物或者有排氣污染違法記錄的機動車進行排氣污染抽檢。五是賦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相關環保違法行為處罰的權力,規定對未取得環保標志上路行駛和偽造、變造相關標志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處罰。
記者從淮南市交管部門獲悉,該《辦法》有望有效推進污染減排,增進交通管理,對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城市大有裨益。環保、公安將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有關部門會加大宣傳力度,使這部新生的《辦法》家喻戶曉。
(記者 李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