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旅游旺季來臨,市旅游局發出旅游提示——
千萬別上“低價游”“免費游”的當
冬季來臨,旅游市場逐漸進入旺季。日前,淮南市旅游局發出旅游消費提示,提醒游客注意避免“低價游”、“免費游”和“購物游”。
近日,家住田區的吳先生向本報熱線反映:近期有不少影樓在給新人提供婚紗攝影服務的同時,以送免費旅游為名招攬生意。吳先生表示,他希望通過親身旅游經歷提醒其他消費者提高警惕,因為婚紗攝影送旅游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據吳先生講述,其經同事推薦,在某影樓購買了“婚紗攝影+海南游”的優惠套餐。吳先生覺得影樓活動力度很大,僅3000元就能享受4000元的婚紗系列,加上送旅游的誘惑,他立即付了款。吳先生和女朋友二人去海南之前定好了往返機票,之后接到了旅行社的電話。工作人員稱,每人加380元,就能將原有的三星級賓館提升到四星級,之前行程單上的自費項目都能享受。為了保證蜜月游的品質,二人共加了760元。在接下來的旅游過程中,他們一共只玩了幾個付費景點和一些公共景點,并在跟團的三天時間里,一直受到導游的“威脅”:要想玩得好就得加錢。
針對吳先生反映旅游被“忽悠”的問題,市旅游局進行了答復,并將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目前正值冬季旅游旺季,旅游局專門發出旅游消費提示,并指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經營旅游業務須取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許可,否則任何單位或個人經營旅游業務均屬違法行為。
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旅游消費者,不論任何形式的贈送“XX游”產品,其組織單位必須取得合法旅游經營資質。如果組織單位無“證、照、險”或不全,游客應避免參加,必要時可向當地工商、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另外,游客出游前,務必簽訂旅游合同,并要求對方提供詳細行程安排。同時,對住宿、餐飲標準,游覽哪些景點及是否另行收費,是否安排購物等情況,要在合同中進行明確;對合同未約定的購物或收費項目,游客有權拒絕參加;對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服務項目,游客有權提出賠付要求。
市旅游局還特別提醒游客,不要相信天上會掉“餡餅”,所謂低價甚至免費的旅游線路,在行程中往往需要額外進行付費或購物,或者其服務質量低劣,易產生糾紛。旅行社推出的產品一般有“純玩團”、“品質團”、“購物團”等,游客要注意辨別。最后,旅游途中如發生意外和糾紛,不能現場協商解決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尋求幫助。也可保存好相關證據,返程后協商解決,或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記者 楊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