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就醫將享受更多優惠
8月30日,記者從淮南市衛生局了解到,自9月1日起,淮南市衛生局將正式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鞏固完善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意見》(皖政辦[2011]61號)(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自今日起,老百姓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看病將享受更多優惠。
擴大用藥范圍 增配部分藥品
8月30日下午,在田家庵區淮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往有群眾反映,開藥不方便或者大醫院開的藥他們在社區拿不到等情況。“現在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逐步鞏固、完善,今后,老百姓能買到的零差率藥品更多了,看病、治病更方便,得到的實惠也將更多。”這位工作人員說。
根據《意見》,為保障中心衛生院特色專科臨床、康復等用藥需求,在保證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不少于采購金額70%的前提下,允許其在基本藥物和省補充藥品外,從新農合藥品目錄和醫保目錄中,適當增加配備部分臨床藥品,增配藥品的采購金額不超過每月總采購金額的15%,同時必須實行網上采購和“零差率”銷售。
引導分級診療,設定一般診療費標準
自9月1日起,調整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分別不低于400元、100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80%。將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并為一般診療費。具體標準為: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元/人次,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6元/人次。其他醫療服務項目仍按現行價格執行(具體由省物價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發文)。參保參合人員就醫發生的一般診療費醫保支付標準為: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8元,自付2元;在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報銷5元,自付1元。
加強村衛生室建設 實行一體化管理
《意見》將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實施范圍,逐步建立村醫準入、退出機制,完善村醫補償、養老政策。到2011年底,全省每個行政村建成一所標準化的村衛生室,并實行一體化管理。
為保證在村衛生室執業的村醫合理收入不降低,按照補助水平與當地村干部補助水平相銜接的原則,根據村衛生室和村醫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多渠道予以補償。對村醫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實際工作量,按35%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2011年為人均8.75元)預撥給村衛生室,年終根據考核的實際工作量進行結算;對村醫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收取一般診療費,由個人和新農合基金進行支付;對村衛生室實行藥品零差率的補助,省財政按每1000個農業戶籍人口每年補助村衛生室5000元。各市、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適當增加補助。
在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執業的村醫數量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考核確定,原則上每1000個農業戶籍人口應有1名村醫,每個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村醫執業。
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村醫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村醫發放養老金。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到齡退出的村醫,允許其個人賬戶按規定一次性補交15年養老保險費后,按月領取養老金。對連續從事村醫工作10年以上、到齡退出的村醫,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補助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統籌解決。
引導社區首診 推行雙向轉診
要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普遍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社區首診和康復的疾病目錄,健全雙向轉診工作規范和制度,逐步實現“小病首診在社區,大病轉診到醫院,康復保健回社區”的目標。“病人在測量血壓的時候,如果達到低壓110,高壓160,就不能在社區醫院就診,而是需要到大醫院就診。”8月30日下午,淮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記者 陸士宇 見習記者 陳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