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市民出行打的如果遭遇拒載和漲價怎么辦——
打的如何維權早報為您支招
由于春節臨近,市民集中出行,出租汽車市場出現了供不應求的狀況,拒載和漲價也就偶有發生。遇到這種情況,您應該怎么樣處理。1月27日,本報熱線記者走訪了出租車管理部門——淮南市運管處,了解一些關于“打的”的相關規定。
乘客如何維權
如果市民在乘坐出租車時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乘客首先要正確運用法律法規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其次要積極投訴,及時撥打96333,向管理部門反映情況,并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按照規定,乘客認為出租汽車駕駛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投訴時應當提供車輛牌照、專用票據、起止地點、本人聯系方式及真實姓名等有關證據和資料。這些都是管理部門立案查處的依據,如果乘客不愿意提供上述信息,管理部門只能對駕駛員計分考核扣分處理,不能作出交通行政處罰決定。
乘客自投訴之日起5日內不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或者不協助調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投訴權利。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發現乘客投訴依據不充分、證據不足或者屬于無理取鬧、惡意誣陷的,可以拒絕受理。被投訴的駕駛員及所在企業應當協助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或者消費者協會調查處理投訴。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調查詢問的,視為放棄申辯。
乘客有權拒絕支付乘車費用的四種情形
《淮南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乘車費用:借故不使用計價器的;不向乘客出具出租汽車專用票據的;由于駕駛員的過錯和車輛原因,不能及時將乘客送達目的地的;未經乘客允許搭乘其他乘客的。
視為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的五種情形
《淮南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的,視為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車輛開啟空車標志后,遇乘客示意停車后不載送乘客的;車輛開啟空車標志后,在停靠站點或路邊候客而不載送乘客的;載客途中未經乘客同意而中斷、終止服務的;在營運期間挑揀乘客的;此外還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拒載行為。但是,出租汽車駕駛員要求打表計費,乘客不同意打表計費的,不能視為駕駛員拒載。
駕駛員有權拒載的六種乘客
《淮南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可以謝絕或者終止服務:乘客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者遇到紅燈停駛時要求搭乘的;乘客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的;乘客攜帶超出車輛行李廂容積物品的;乘客攜帶寵物及其他污損車輛物品的;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無人陪同時乘車的;乘客有其他違法要求或違法行為的。
(記者 顧成家 馬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