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區洛河鎮劉鄭村村民反映
自來水安裝費前后不一
9月1日,記者接到大通區洛河鎮劉鄭村村民的投訴,稱他們村里安裝自來水的價格竟然前后不統一,村民不明白同一個村里安裝自來水為什么價格不一樣?
村民:價格標準不一
接到投訴后,記者在第一時間趕到劉鄭村,村民曹光兵帶著記者來到他家,曹光兵指著自家院外深埋在石子里的水管稱,“這就是自來水的管道,大家都是一樣安裝的,年前裝的只要3300元,怎么我家就要3400元的安裝費?”隨后曹光兵把一張收據展示在記者面前,記者看到收據上寫著付款人,付款金額及付款事由“自來水安裝”。這個錢是村里的文書來收的,并開了收據。和曹光兵一樣遭遇的村民還有不少。記者在采訪時,許多村民都紛紛圍過來,稱自己家也是因為后來交的錢,都交了3400元。而那些交了3300元安裝費的人也稱,雖然他們交錢早,但并沒有早受益,改造自來水都是今年開始的。
村部:事出有因
帶著這些疑問,記者來到劉鄭村村部,因為未到工作時間,村部一個人也沒有。通過多方探尋,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村委會主任宮昌利。電話中宮昌利向記者解釋因為當初村里搞自來水改造,可響應的人不多,不夠開戶人數,一直沒辦成。為了讓村民能夠吃上干凈水,村里通過渠道找到了一個姓王的中間人,該人自稱是首創水務公司的員工。當時和中間人談的協議是無論其和首創水務公司談的改造價格如何,他們都以3300元的價格交給中間人,2009年7月份開始交錢,以年前年后劃定時間,年后的都收3400元,宮昌利表示,因為施工隊表示因為零散的活麻煩,不如統一安裝的方便,所以年后安裝自來水的要多交100元錢。對于開具收據,宮昌利解釋因為水務公司不可能對每一戶村民單獨開具發票,所以由村里的文書代收錢并開具收據,根據開戶人數,把總的開戶費轉入首創水務公司。
水務公司:安裝統一
當天下午5時許,記者來到首創水務公司,公司一位負責同志接待了記者。記者把此事的來龍去脈敘述一番后,該負責人果斷地稱,不可能,因為公司和任何一家單位簽訂合同時都是以集體的名義簽約,怎么可能一張合同兩個價格。
隨后,他為記者找到了當時劉鄭村村委會和首創水務公司簽訂的合同。在合同中記者看到,劉鄭村的開戶數為200戶為基數,開戶費竟然是3200元,也就是說,村民交的數額高于實際價格100元至200元。首創水務公司堅稱他們是按照協議辦事,不可能多收錢的。
結果:另有隱情
為了深入了解內幕,通過電話聯系,直到晚上8點多鐘,記者見到了村委會主任宮昌利和村委會文書。同時他們也帶來了另外一張手寫的協議,這里的乙方不是水務公司,而是一個個人,也就是自稱是首創水務公司的王某。
2009年8月底,宮昌利按150戶開戶人數,每戶3300元的價格,給了王某開戶款,雙方簽下一紙協議。因為該協議需要開戶村村委會蓋章,中間人王某將協議拿到村委會蓋章時,村委會主任宮昌利才知道王某和首創水務談的價格是3200元。
“至于后來有的村民交了3400元,是通過村委會村民代表同意的,這都有會議記錄。當時開不了戶,就是因為許多村民不愿意交錢造成的,后來他們看到施工隊來干活了,也想裝自來水,便多收了100元錢,其實這些錢都在村里帳目上記著,而且這些錢也會用于村里的自來水改造上的。”宮昌利向記者解釋后來多收錢的理由和處理意見。
因為出現了協議開戶費和實收村民開戶費不一,記者又趕到首創水務公司了解情況,公司對待此事非常慎重,他向記者介紹該公司確實有一位員工姓名和劉鄭村簽訂合同的人同名,但單憑一紙協議和簽字并不能肯定該協議就是該人所簽,這需要經過公司調查才行。該職工如果是利用工作之便與他人私自簽訂合同,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公司將會嚴格按照單位制度嚴肅處理。
(文中開戶費涉及商業機密,此數額為虛擬數額。因事件涉及個人隱私,王某系化名。)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