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群眾中流傳這樣一種說法,“縣官好當,村官難干,工作不斷,報酬可憐。”說的是大批在農村基層工作的村干部們生活狀況,一方面承擔了大量的工作,村民的增產增收、修渠灌溉、調解糾紛,哪一個也離不開村官跑前跑后。另一方面待遇卻沒有保障,即使有報酬也只是微薄的誤工補貼。在新形勢下,如何把村干部待遇納入到按勞分配的社會公平體系,讓村官放開手腳干實事、按勞取酬得實惠,成為推動農村工作,提高村干部工作積極性繞不過的一道坎。
針對這一情況,田家庵區把加強管理、提升待遇,作為提高村干部工作積極性、穩定隊伍、加快新農村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從2007年起就專題研究了村干部待遇激勵保障工作,決定下功夫解決村干部待遇保障問題。經過兩年的調研論證,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村干部激勵保障機制的實施辦法》,建立了以“崗位職業化、報酬工薪化、管理規范化”為目標的村干部管理機制。《辦法》規定村干部待遇按照“基本報酬+績效獎金”方式計發,確保按勞取酬。按照不低于全區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水平的標準,確定村“兩委”成員的基本報酬,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基本報酬為每人每月650元;村“兩委”副職按正職的80%確定基本報酬,每人每月520元;村“兩委”其他成員按正職的70%確定基本報酬,即每人每月460元。基本報酬由省財政稅改轉移支付和區財政共同承擔,按月打卡發放,每三年重新調整一次;在保障基本報酬及時足額發放的同時,還采取經濟待遇與工作績效掛鉤的辦法,根據村干部年度工作情況和村黨員、村民代表民主評議結果,對村干部進行績效考核評議,發放績效考核獎金。年度績效考核獎金一般不低于基本報酬的30%,每年發放一次。
(武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