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新礦產資源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新礦產資源法是礦產資源領域各類行為主體的行動指南和權益保障。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全面深入礦山企業,宣傳解讀新礦產資源法,宣貫率達到100%。
宣講會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詳細介紹了新礦產資源法的修訂背景、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十大亮點內容等,并根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實際,對部分法律條文進行了重點解讀。新礦產資源法明文規定,國家鼓勵、支持礦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加強綠色礦山建設。該規定使綠色礦山建設有法可依,對提升我市綠色礦山建設水平起到積極促進作用;新礦產資源法設立了“礦區生態修復”專章。從法律層面上完善了生態修復監管體系,壓緊壓實采煤企業、屬地縣區政府生態修復主體責任;新礦產資源法提出,開采礦產資源,應當采取合理的開采順序、開采方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達到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工作順應礦產資源法的要求,對我市10家生產礦山開采“三率”水平進行綜合體檢,分析評價各礦山開發利用水平,并根據評價結果給予相應獎懲措施。
圍繞礦業權出讓、礦產資源壓覆、綠色礦山建設等內容,礦山企業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了深入討論,并結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提出解決建議。
(記者 周瑩瑩)